2007年3月,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在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国电大渡河公司)2007-2008年水泥采购项目瀑布沟、深溪沟工程中标;2007年4月,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在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二滩水电公司)2007年度袋装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中标。
2007年4月12日,根据公司收到的二滩水电公司水泥采购合同,公司为2007年度二滩水电公司锦屏、官地水电站水泥供应商之一(两个电站2007年度计划用量总计27.9万吨)。根据国电大渡河公司发给公司的中标通知书及在国电大渡河公司2007-2008年水泥买卖框架协议下签署的水泥买卖合同,2007年至2008年期间公司陆续向深溪沟、瀑布沟等水电工程提供22万吨至32万吨水泥。
根据公司于2007年2月2日及3月1日分别与四川磊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西藏军区驻成都物资采购站签署的水泥买卖合同,公司分别向上述单位提供总计5万吨工程水泥。
上述水泥采购合同均约定,工程水泥采购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解除之日或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且最终价款全部结算完毕后,合同自然失效。
来源: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