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可持续发展“十一五”规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02日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的重要时期,也是促进全省统筹协调发展、为本世纪第二个十年打好基础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增长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和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十五”期间可持续发展取得的成就

  “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严格控制人口增长,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人口素质明显改善。我省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效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人口自然增长率连续14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五”期间,我省低生育水平基本稳定,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6—1.7之间,人口自然增长率低于7‰,2005年底全省总人口为9768万人,圆满完成了人口控制目标。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同时,着力提高人口素质,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到16‰,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46燉10万,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4年。人口数量的有效控制和人口素质的提高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环境保护和整治力度不断加大。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全民环保意识普遍提高,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减缓,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得到改善。2005年底,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到72.1万吨,下降了12%;主要河流水质达到Ⅰ—Ⅲ类标准的河段长度增加了1212公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高了14.7个百分点,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的比例提高了19.8个百分点。全省工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共关闭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3860多家,造纸、建材、焦化、冶炼等重点行业和区域综合整治成效显著,工业企业基本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城市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全省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33座,总规模日处理污水241.5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45.9%,比“九五”末提高了35.1个百分点;建成垃圾处理厂12座,总规模日处理垃圾9300吨,城市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67.5%。

  生态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长江及淮河防护林、太行山绿化等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及平原绿化、通道绿化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累计完成退耕还林79.4万公顷,造林总面积151.3万公顷,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623.4万公顷,绿化通道6万多公里。2005年,全省自然保护区达到32个,总面积76.66万公顷;风景名胜区达到28个,总面积32万公顷;地质公园达到15个,总面积5.8万公顷;森林公园达到76个,总面积20万公顷;湿地保护区达到14个,总面积25.38万公顷。全省林木覆盖率达到22.64%。

  资源保护开发和综合利用力度明显加强。积极开展了煤炭、铝土矿等重要矿产资源的整合工作,资源开采集中度明显提高,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实行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新增耕地7.25万公顷,连续6年实现了占补平衡。积极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强水利灌溉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型产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水污染控制的综合管理体制。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建成了一大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和重大示范工程,大功率铝电解槽、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粉煤灰高掺量水泥、低热值煤气利用和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等技术在相关行业得到推广。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1.58吨标准煤,累计节约和少用能源1200万吨标准煤;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下降86吨,农业亩均灌溉用水量下降59吨;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7.5%,综合利用工业废渣量累计达到1.6亿吨。

  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推进防洪抗旱、防震减灾、地质灾害和生物灾害防治等综合减灾工程建设,灾害监测和预报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有效地减少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5年全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6万平方公里。

  全社会可持续发展意识明显提高。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全社会可持续发展行为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可持续发展力度不断加大,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活动积极性明显提高。

  (二)“十一五”时期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十一五”时期,我省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中央提出以科学发展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对我省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但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我省可持续发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总体上看,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仍未缓和,经济的快速增长与资源大量消耗、生态破坏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特别是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加剧了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十一五”及今后一个时期,随着我省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将越来越大。我省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人口规模过大、综合素质不高,老龄化问题日益显现。我省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虽然近年保持了低生育水平,但由于人口基数过大,“十一五”期间将进入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人口规模进一步增加,人均资源占有量减少,环境负载量增大,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加剧,这将给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压力。由于人口规模大,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投入不足,使我省人均占有的公共服务资源与全国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同时,人口结构性矛盾突出,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人口区域分布不合理,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亟待转移。

  资源短缺与浪费并存,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由于人口多,我省主要资源人均占有量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我省人均耕地仅占全国平均水平的2燉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人均能源占有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燉3,人均占有林地面积是全国平均的1燉6。随着经济发展对资源需求的快速增加,资源短缺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建设用地、石油、天然气及铝土矿等主要矿产资源供求矛盾加剧,已对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严重制约。与此同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浪费现象突出,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低,水资源有效利用系数不高,煤炭、铝土矿等主要矿产资源采富弃贫等浪费现象严重,资源的保护、有效开发和节约利用任务繁重。

  环境污染负荷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环境污染比较严重。其中水环境污染尤为突出,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远超出了我省的水环境容量,全省河流水质劣于五类标准的河段还有2629公里,70%以上的地下水部分物质含量超过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不同程度的污染物超标,农村饮用水源污染问题更加突出。由于燃煤量持续增加,二氧化硫成为我省大气污染的突出问题,一些城市空气质量低于三级标准,部分城市酸雨呈加重趋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低,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总体上属于空白,居民生活环境污染严重。

  生态系统比较脆弱,生态恶化的趋势尚未有效控制。土地开荒、毁林和矿产资源的私采滥挖造成地表植被大量破坏,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仍很艰巨,泥石流等环境灾害隐患较大;天然林比重下降,森林生态功能衰退,抵御病虫害、鼠害和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生态用水被挤占,一些河流天然水源补给不足,丧失自净能力,水质污染严重,破坏了原有的自然生态功能。农业生态环境呈继续恶化趋势,农田生态质量下降,全省土壤有机质含量在4%以上的仅占4.94%,耕层土壤有81.98%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水体、土壤污染影响着农畜产品质量。

  在新的发展阶段和新的形势下,上述问题如不有效解决,经济增长和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就愈加难以调和,经济社会就难以持续发展。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从河南实际出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持不懈地进行综合治理,切实转变增长方式,努力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十一五”时期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认真贯彻三大基本国策,依靠体制创新和科技进步,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强化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和法制保障,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努力推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协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我省可持续发展要坚持以下原则:

  以人为本,整体协调。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人的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围绕提高人的素质和生活质量,加快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观念,加强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搞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优化产业结构,节约使用自然资源,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科技先导,不断创新。充分发挥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提高科学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变资源主导型经济为创新主导型经济,变粗放型经营为集约型经营,实现经济增长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永续动力。

  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按照轻重缓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选择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实施突破,在获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四方面的积极性。政府要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发挥主导作用,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省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初步建立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人口数量继续得到控制、素质大幅度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资源开发趋于合理,初步建成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

  ——低生育水平更加稳定,人口素质全面提高。总人口控制在1.01亿人以内,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得到遏制,育龄妇女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降低。人口科技文化、身体素质明显提高,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9年;城乡医疗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老少边穷地区普遍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初级卫生医疗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落实,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贫困发生率逐步降低,人口分布趋于合理;广播、电视、电影、文化、体育等事业进一步发展,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能源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末降低20%左右。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6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耕地保有量控制在国家确定的范围内,耕地资源基本实现与经济、人口发展需求相协调,各类建设用地得到集约高效利用;各类矿产资源开采秩序良好,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率大幅度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得到基本控制。工业清洁生产水平有较大提高,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14%,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10.8%;环保设施得到有效运转,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达到80%以上。主要河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乱砍滥伐、随意放牧现象得到遏制,完成退耕还林还草37万公顷,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万公顷,林木覆盖率达到26%,重点地区的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恢复;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4.5%以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新成效。

  ——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基本形成比较健全的可持续发展政策法规体系和跨部门的协调管理机制,政府科学决策和综合协调能力得到全面提高;可持续发展的信息共享和决策咨询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一些重大社会经济活动可持续发展评价、监测、评估机制基本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和舆论监督的意识大幅度增强。

  三、“十一五”时期可持续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转变增长方式,构建可持续发展国民经济体系

  加快经济转型,全方位推进国民经济战略性调整,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区域结构和城乡结构,初步形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发展国民经济体系。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土地和水资源的利用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生态的破坏。对工业进行改组改造和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重点地改造一批骨干企业和建设一批高技术项目,减少产业发展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压力。大力发展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减少经济发展对资源、能源的消耗。

  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实施中心城镇带动战略,加快中原城市群和其他地区性中心城市发展。加强城镇体系规划,合理规划城镇规模,减少耕地占用,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适时、科学、稳妥地调整城镇行政区划设置,构建适应城镇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框架、政策框架和规划体系,完善城镇经济社会综合发展规划,分类指导不同类型的城镇发展。加强城镇交通、供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城镇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等功能,提高城镇的就业容量,建设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贫困地区发展。逐步调整区域结构,减缓区域发展不平衡的趋势。大力实施扶贫开发工程,加快贫困地区的水利、交通、能源、通信、广播电视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继续实行开发式扶贫,采取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综合配套的扶贫措施,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医疗卫生等基本条件;积极稳妥地开展生态移民,减轻生态恶化地区的压力,促进生态保护和恢复。

  (二)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完善人口综合管理与优生优育体系,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流动、科学分布,搞好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促进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平衡发展,为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控制人口数量。坚持和完善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应对和平稳渡过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全面实施以“奖励、优惠、减免、扶持、保障、救助”为主体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健全计划生育保险制度,探索建立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救助制度、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新型合作医疗补助制度和节育奖制度,鼓励广大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完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计划生育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和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制度,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普及优生优育知识,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实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程,制定和实施《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建立健全出生死亡报告制度、孕情检查和回访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制定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重视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通过培育民间组织或自愿延长劳动年龄等方式,鼓励老年人继续参与社会经济活动。

  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加快城镇化进程,建立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现居住地与流出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实施积极的人口迁移政策,消除人口流动的制度和政策障碍,将流动人口对住房、就学、培训、医疗、基础设施等需求纳入现居住地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和公共服务规划。进一步深化户籍、就业、社会保障、土地等体制改革,使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享有与户籍人口、产业工人同等的基本权益、公共服务和发展机会。

  提高人口素质。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搞好学前教育,高质量、高水平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在省辖市和经济较发达的县(市)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大财政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优化配置城乡义务教育资源,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薄弱学校和困难学生倾斜。加快建设和完善公民终身教育体系,提高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加快卫生医疗事业发展,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城乡卫生服务网络。全面实施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促进计划,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确保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降低。基本控制各种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和地方病,定期开展各种传染病和地方病的筛查和检查。加强妇女儿童的疾病预防和保健工作,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的保健水平。加强职业病的防治,保护从业人员健康。全面普及卫生知识,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人口身体素质。

  (三)合理开发和保护自然资源,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加强水、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管理,实行有限、有序开发,推进资源资产化,加强资源整合,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合理补偿机制,努力提高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程度。

  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进一步完善取水许可证制度,切实保护地下水资源。加强江河源头的水源保护,重点搞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我省境内的水源地和沿线水质保护。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加强水库水资源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安全。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改进水资源利用方式。多渠道开源,建设一批骨干水源工程,增强生产和生活供水能力。加强规划与管理,搞好省辖重要流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逐步实施区域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优化配置。依法征收水资源费。

  实行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资源宏观管理。稳定基本农田面积,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保障我省粮食生产能力。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和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75.82万公顷。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从严从紧、有保有压,严格规范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和条件,防止盲目圈占、浪费土地。严格禁止毁田烧砖和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积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原则,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落实土地管理的各项措施,正确处理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关系,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完善土地使用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产业聚集和合理布局。盘活土地存量,继续开展空心村、废弃厂矿和砖瓦窑场三项整治工作,确保土地占补平衡。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深化矿产资源开发体制改革,加大重要矿产资源的整合力度,使资源加速向优势企业聚集,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矿业集团,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加强重要矿产调查评价和勘查,提高矿产资源的接续能力。严格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管理,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清理和查处非法开采和浪费破坏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加强重点矿产资源配置的调控,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扶持资源型城市重点接续产业发展,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完善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加强矿山“三废”治理,搞好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完善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发挥市场优化配置矿产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加强林业、旅游和生态资源保护。加强林业资源的培育和保护,促进林业资源的稳定增长。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生态公益林工程,改善森林生态环境。重点建设水系源头地区和大中型水库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农田防护林网体系。建设林业可持续发展保障体系和全省森林监测系统。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实行森林资源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以及森林资源的有偿使用、转让。逐步推行森林资源的资产化管理。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提高林业资源的加工利用综合开发水平,带动效益林业发展。加强风景旅游资源保护与管理,改善旅游环境。逐步建成发达的生态旅游系统,稳步扩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面积。维护各类生态系统,做好珍稀濒危物种抢救与保护工作。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网络,改善和保护物种的生存和繁育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坚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把风景旅游资源保护放在首位,防止自然风景人工化、风景名胜区城市化,实现风景旅游资源永续利用。

  (四)坚持节约优先方针,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紧紧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努力缓解资源、能源的瓶颈制约,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

  大力推进节约能源。加快推进重点耗能行业的结构调整,通过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制定严格的能耗定额和市场准入标准,鼓励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产品,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能源、污染严重的工艺、产品和设备。加快资源节约技术进步,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能源节约、替代和综合利用技术,在钢铁、有色、电力、石化、化工、煤炭、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实施一批重大节能项目和示范工程。开展高耗能企业综合治理,创建100个以上节能型示范企业。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新建公共建筑严格实施50%以上的节能设计标准,县城以上新建居住建筑全面实行65%以上的节能设计标准,稳步推进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加强用能产品强制性能效标识管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测,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修订和完善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建筑节能标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投资担保、电力需求侧管理等节能新机制。

  深入开展节约用水。加强城市节水工作,加大节水设备和器具的推广力度,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推动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建设一批中水回用和雨水集蓄示范工程。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强农业节水灌溉设备建设,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强化工业节水,在钢铁、电力、化工、印染、造纸、食品等高耗水行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实现水资源梯级利用、循环利用,创建100个以上节水型示范企业。加强矿井水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其中七大国有煤业集团全部建成矿井水回收和综合利用设施。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逐步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逐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和季节性水价,建立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

  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加强村镇规划和建设,适度合并自然村,规范乡镇企业建设用地。规范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严禁超标准建设大广场、宽马路,鼓励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严格各类园区的申报和审批,新建产业园区必须提高土地利用系数、投资强度和土地产出率。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大力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构建节约集约用地的市场机制,全面落实节约型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积极推进节约和代用原材料。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和使用再生材料。推广原材料节约和代用新技术和新工艺,鼓励生产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料,延长材料使用寿命。发展废旧轮胎回收翻新、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等绿色再制造工程。严格食品、药品等包装标准,推广绿色包装,禁止过度包装。

  提倡全民勤俭节约。优化消费结构,引导社会消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节能、绿色和再生产品,提倡健康、文明和节俭的生活方式与消费方式。制止资源过度消耗和奢侈消费的现象,严禁各种浪费行为。减少宾馆、餐饮、旅游等服务行业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鼓励使用再生产品、绿色产品。打造节约型政府和节约型机关,发挥政府的表率作用,促进社会节能意识的提高和节能技术的推广。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

  以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推动资源的利用方式由“资源—产品—废弃物”的传统经济模式向“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转变,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物排放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定期公布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鼓励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开展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加快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到2010年,全省80%以上的企业实现清洁生产,在冶金、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造纸、酿造、农产品加工等高消耗、易污染行业创建100家以上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积极开展农业清洁生产,推广节肥、节药技术,发展绿色农业,综合利用农业剩余物发展种植和养殖。

  综合利用各种自然资源。统筹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矿产勘查要最大限度地查明共伴生资源,开发规划要提出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制定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标准,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和冶炼回收率,以及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率,降低采矿贫矿化率。按照高效、清洁、充分利用的原则,加强煤矸石、煤泥、煤层气、矿井排放水以及与煤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鼓励发展与煤层气、煤矸石、煤泥等资源总量相匹配的综合利用发电,支持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等建设大型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基地。鼓励利用冶金、化工废渣等生产建材产品,综合利用余热、余压、余气等发电。到2010年,日产5000吨以上干法水泥生产线全部建设余热发电。大力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水能和地热能。支持发展农林剩余物综合利用,利用种植、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户用沼气等。到2010年,农村户用沼气普及率达20%以上。

  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范废旧金属回收和再生利用管理,引导废旧金属回收企业向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加快长葛大周镇、巩义等废旧金属回收和加工生产基地建设,建成豫光金铅20万吨再生铅、辉龙铝业10万吨再生铝等工程,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分工协作的产业集聚区(集散地)。加强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的回收、拆解、再利用管理,逐步建立生产者和消费者合理分担处理费用的责任制度。综合考虑基础条件和区域布局,规划建设一批废塑料、废纸、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等回收处理中心和废旧轮胎、废旧机电等再制造中心,实现废旧物资分散收集、集中处理和再生利用。加快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制度,推进城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污泥资源化利用。以秸秆、林业剩余物、农膜、畜禽粪便为重点,开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人造板以及农作物剩余物、竹等资源加工产品替代木材产品,实施环保型代木工程。到2010年,全省再生铜、铝、铅占总产量的比重分别达到35%、25%和30%,废钢铁、废铜、废铅、废纸和废塑料等5种重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65%以上。

  加快循环性经济体系建设。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产业园区和城市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资源整合、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政策引导等措施,培育形成煤炭、铝土矿、非金属矿、农产品和再生有色金属等五大优势资源循环产业链。按照产业循环式组合的要求,合理布局产业,增强企业间物质、能量、信息等交流,改造提升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区)和洛阳、郑州、开封等老工业基地。加快建设企业、园区、绿色建筑和城市、农村、资源节约、废弃物处理和回收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和政府机构资源节约等八大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逐步建立有利于资源再生利用和循环利用的价格机制。研究建立循环经济统计核算体系,逐步把循环经济有关指标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制定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的标准体系。

  (六)控制污染物排放,搞好污染治理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施更加严格有力的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强化环境保护法规建设,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有效控制水污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编制实施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规划,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关闭水源区内直接排污口,严禁可能对饮用水源地造成直接污染的活动,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继续实施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完善流域治理机制,落实省辖淮河、海河、黄河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所确定的各项任务,抓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库的水质保护工作。推进排污企业的深化治理,鼓励城镇开展污水深度处理和兴建中水回用设施,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编制实施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规划,确定不同区域的脱硫目标。淘汰5万千瓦以下纯凝汽燃煤机组,对12.5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实行限制性淘汰,所有13.5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配置脱硫设施。新上电厂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现有燃煤电厂逐步配套建成脱硫除尘设施,实施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治理试点示范工程。综合治理城市大气污染,加大城镇人口稠密区域工业企业“关停并转迁”力度,适当分离工业区和居民区。逐步减少城镇直接燃用原煤用量,治理道路和施工扬尘,降低空气中PM10

  等细颗粒污染物浓度,提高城市空气质量。严格机动车准入制度,逐步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逐步改善油品质量,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引导居民生活优先采用低硫燃煤。

  强化固体废物的控制与管理。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建设,推广使用可降解的包装材料,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可利用物质的综合利用率,全面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着重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加大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技术、资源化技术和处理技术研究力度,完善废弃物回收和处理系统,积极支持企业开展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产业化。

  加强放射性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建立完善放射性废物存放监测管理系统,对城市电磁辐射强度增高和放射性污染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全省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对电磁辐射和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进行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全过程严格监控和管理。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经营许可证管理为核心,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切实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危险废物实行全过程管理。对所有产生危险和放射性废物的重污染企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限期推进历史遗留危险和放射性废物的无害化处置。继续推进专用放射性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完善集中处理设施运行办法。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要求,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因地制宜,推行乡镇工业小区污染集中控制,建设乡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加强监管,防止重污染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向农村转移。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推行测土施肥,控制农药、化肥过量施用。大力推广农村沼气,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限期达标排放。加快区域生态示范区建设,创建环境优美小城镇和生态文明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健全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全面落实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理收费政策,开展区域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制定生态补偿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增加环保投入。“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危险废物处置、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垃圾处理、燃煤电厂脱硫、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建设、辐射环境保护等八大重点工程。

  (七)加强生态建设,优化生态环境

  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严格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加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加大国土治理力度,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湿地等自然的生态保护,实施生态保护工程,努力改善生态质量,维护生态安全,提高环境承载能力。

  加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结合国家和省生态功能区划,在江河源头区、重点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重点区、江河洪水调蓄区、防风固沙区等地区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启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和淮河源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坚持“封育为主、宜治则治、宜荒则荒”的原则,尽快恢复与重建生态功能。调整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的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减轻人为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设生态补偿机制。实施黄河生态建设工程、南水北调中线绿化工程、豫西山地生态建设工程、南太行绿化工程、平原防护林工程、沙化土地治理工程、环城防护林工程、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等八大工程。重点保护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重点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防护林体系。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加强流域综合治理,恢复山地植被,提高生态涵养能力。

  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质量。完善自然保护区体系,对现有自然保护区的位置、保护目标、类型、范围及措施进行补充、完善和调整,扩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范围,在天然湿地及生物多样性丰富、原生生态系统保存较好且生态敏感区域以及珍稀濒危物种的栖息地建立一批自然保护区,到2010年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48个。加强野生动植物物种资源及生境、栽培植物野生近缘种等的保存库(园)建设,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自然保护区管护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管护能力。

  加大国土整治力度。强化水土流失和土地水利化治理,完善水土保持政策,加强基本农田和水利建设,加快实施天然林保护,落实国家对退耕还林的各项政策,重点建立速生丰产林基地,逐步满足人们对林木产品的需求,基本控制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鼓励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进行无公害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生态系统。加强城市绿化,逐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完善主体功能区。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把全省划分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三类主体功能区。在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格管制土地服务用途,加强区域生态环境整治,引导人口和产业有序转移到重点和优化开发区域。

  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重点治理旱涝灾害和气象灾害。以治淮、治黄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快洪水控制工程建设和骨干河道治理,提高综合防洪抗旱能力。制定防灾减灾应急方案,建立和完善主要自然灾害以及重大事故的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全面提升和整合信息处理能力,提高预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部门协作与配合,建立完善的灾害处理应急指挥系统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形成一支快速反应的救灾力量,提高紧急救援能力,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四、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明确政府职责,建立科学评价与有效监督体系

  明确政府职能,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在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中的主导作用,理顺各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综合决策机制建设,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整治的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人与资源、人与环境、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做到信息互通、民主协商、统筹安排、科学决策。建立跨部门、跨地域的协调机制,统筹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区域性问题。

  切实加强领导,推进社会协调治理。各级政府要切实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将规划所确定的有关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任务纳入日常工作议程。继续坚持和认真落实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逐级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政策,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不断提高政府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以及规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评价体系,强化有效监督。将人口总量、耕地保有量、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等重要指标列为约束性指标,由相关部门分解到各省辖市。同时制定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体系,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或条文,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完善具体实施、考核办法,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公正的实施。

  (二)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发展模式转型

  加快我省资源环境能力建设,着重提高技术创新和应用能力,以科技进步带动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加强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科学研究体系、技术开发体系、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调动科技人员从事可持续发展领域研究和产业化的积极性、创造性。整合科技资源,建设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大力发展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技术,发展节材、节能、节水、节地、环境友好的高新技术,发展洁净煤、可再生能源和新的替代能源技术,为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发展模式转型提供高效、安全、清洁的技术体系。建立与完善覆盖全省的国土与生态系统监测网络,发展资源环境信息技术平台,为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整治提供知识基础、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

  加快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模式转型。充分考虑我省资源特征和区域比较优势,着力改变区域产业结构趋同现象,形成各具特色、整体协调的产业布局。通过信息化和清洁化等高新技术手段,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业、服务业和环保产业,逐步形成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从资源依赖和投资驱动为主向资源节约和创新驱动的转变。

  (三)强化政策引导,建立适合可持续发展的价格和投入机制

  借鉴发达地区和国外先进经验,针对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按照从易到难、逐步推进的策略,制定切实可行、相互协调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产业、财政、金融、收入等政策的落实,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相对稳定的资金投入筹措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增加对限制开发地区和禁止开发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各级政府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投入。建立废物、废液、废气等污染物排放合理取费制度。降低或撤消进入门槛,推进环保和生态产业化,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国有资金甚至国外资金投入可持续发展领域,提高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资金保障程度和稳定性。在资源、环境相关的公共投资中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对投入可持续发展资金使用的管理水平和投入资金的经济效益。建立环境、资源补偿长效机制,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充分利用国际市场,积极开发、有效利用省内省外两种资源,拓展利用全球资源的空间,缓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

  建立有利于引导各类利益主体参与可持续发展的价格调节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各方承受能力,调整不合理的价格结构,稳步推进价格改革,建立既反映市场供求、又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污染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和健全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价格体系。通过价格杠杆,反映资源环境真实成本,切实让资源使用者和污染物排放者承担相应费用,引导各类相关利益主体强化资源节约,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城乡生态环境,真正发挥价格机制在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等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调节功能。

  (四)增强全民意识,提高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普及可持续发展知识,增强公众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加强可持续发展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快培育一大批熟悉优生优育、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绿色消费等方面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科研人员、公务员和志愿者,积极鼓励与支持社会组织和民间团体参与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各项活动,增强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决策和管理监督的积极性。

  协调人与自然关系,做到人与自然与其他生物和谐相处。发扬关爱自然、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反对过度消费和浪费行为,提倡节约一粒粮、一张纸、一滴水、一度电,鼓励循环使用,减少生活废水和垃圾排放量,真正形成珍爱环境、保护生态、节约资源、造福后代的社会共识和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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