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经信委、环保厅联合发布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7-2018年采暖期全区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区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包括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的生产线自2017年12月10日至2018年3月20日都应进行错峰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