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中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我委已于2018年1月18日对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产能减量置换方案予以公示,现公示期满,予以正式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