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辽宁省2019-2020年采暖期水泥错峰生产安排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辽宁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实施错峰生产。其中,大连地区停窑错峰时间自2019年11月5日至2020年4月5日。对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由各市工信、生态环境部门进行认定并制定生产计划,经审核同意后报省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备案,备案后原则上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省工信厅将联合生态环境厅进行现场检查。
辽宁省内所有水泥熟科生产线错峰生产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大连地区停窑错峰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2020年4月5日
通知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