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衢州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文件显示,衢州市水泥行业自2019年12月17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分两个阶段实施错峰生产工作。与其他地区错峰生产方案不同的是,负责落实错峰生产工作的是当地的供电公司,也就是说,水泥企业错峰生产执行工作通过用电情况一目了然,可见当地针对水泥行业实施错峰生产工作的决心!
文件全文如下:
衢州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文件
衢节能办(2019) 4号
关于印发水泥行业冬季错峰生产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巨化集团公司、国网衢州供电公司:
为积极应对我市“双控”“减煤”的严峻形势,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能源“双控”“减煤”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水泥行业冬季错峰生产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
衢州市水泥行业冬季错峰生产工作安排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能源“双控”“减煤”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冬季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3月31日。
二、错峰生产计划安排错峰生产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全市水泥企业(熟料、粉磨生产企业,下同)一律停产15天。
第二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原则上每条生产线停产15天以上,具体停产计划由各水泥生产企业自行确定。
三、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关县(市、区)对本辖区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当地发改部门要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水泥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落实工作。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错峰生产由巨化集团公司负责落实。
2.加强工作落实。各地可结合实际需要,适当扩大错峰生产范围,延长错峰生产时间,制定严于市级要求的错峰生产措施,并积极督促行业、企业落实错峰生产要求;供电公司要积极做好电力负荷实时监控工作,按时将各水泥生产企业用电情况报市发改委,确保错峰生产落实到位。请各地于12月15日前排出水泥行业冬季错峰生产工作方案(见附表)并报送市发改委。
3.严格追究责任。对高耗能企业实施冬季错峰生产,是能源“双控”“减煤”工作的要求,是改善冬季空气质量的现实需要,请各县(市、区)做好有关工作的部署和督查。市发改委将于12月17日后对全市范围内水泥企业错峰生产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拒不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将采取纳入失信行为名单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披露和其他相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