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3000万元奖励淘汰水泥立窑

来源: 来源: 中国建材报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23日

    日前山东省出台相关政策,对列入省淘汰计划并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水泥立窑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据初步了解,今年这项奖励资金可达3000万元。

    山东省水泥年产量在1.5亿吨以上,但水泥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仍比较严重,落后的立窑水泥生产能力仍占60%.“十一五”期间,山东省将计划淘汰立窑水泥熟料产能4000多万吨。按照此次山东省确定的奖励条件,受奖励的企业必须彻底爆破拆除水泥立窑,但违反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建设、没有水泥生产许可证、未按规定期限淘汰的水泥立窑企业不在奖励范围。

    今年,山东省安排了21.3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节能减排,此次淘汰水泥立窑奖励资金将从这项资金中支取。此外,各市还要按照与省奖励资金不低于1誜1的比例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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