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调整新目标确定:改造整合淘汰小粉磨站;全面推进余热利用;加快企业战略重组
浙江省计划在2007年年底全部淘汰最后的17座机立窑。随着一台又一台机立窑的拆除,浙江省将率先进入全部采用新型干法工艺生产水泥的水泥工业现代化时代。
这是一件令人高兴和骄傲的事。但是,对于浙江省的水泥企业来说,在高兴之余也许还有许多感慨。在水泥行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浙江水泥企业经历了风风雨雨。
浙江水泥工业的结构调整犹如经济领域的一场战役,作战环境纷繁复杂,影响因素千变万化,对得失成败的评头论足更是各有千秋。不论是政府领导,还是水泥界专家、企业家及众多媒体,对浙江省水泥工业的结构调整自始至终都十分关注,并给予了极大的理解和支持,增强了浙江推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决心和信心。
浙江是水泥生产大省。在2000年以前,全省水泥工业700多条生产线主要以机立窑生产工艺为主,代表水泥生产先进工艺的小型窑外分解生产线仅有6条,日产1000吨以上新型干法窑在省内还是空白,新型干法水泥产量仅占全省水泥总量的2%.如何改变浙江水泥工业的落后面貌?国家提出的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为浙江省指明了建设现代化水泥工业的方向。
浙江省水泥工业结构的调整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浙江省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都付出了很大努力,水泥企业更是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浙江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所取得的成绩是全社会努力的结果。
因势利导,抓住机遇发展1998年,国家经贸委印发了《关于印发建材工业“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产业[1998]572号),并在1999年7月27日公布了《取缔、关闭、淘汰小玻璃厂小水泥厂企业(生产线)名单》(国经贸建材[1999]715号),全国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全面拉开了大幕。由于企业淘汰机立窑所承担的损失较大,加上涉及银行贷款、当地老百姓的集资、员工的就业转移、地方财政收入的减少等复杂因素,而政府给予机立窑淘汰企业的补偿又很少,虽然有国家的令箭,浙江省在执行国家经贸委715号文件的过程中,工作做得还是十分艰难。水泥工业结构调整仅靠行政手段来推进难度很大,在实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只有充分利用市场规律,以市场的手段为主来推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才能比较顺利地达到预期目标。
2000年开始,浙江省经济又呈现出新一轮快速发展的势头,水泥企业也都感受到了发展机遇的来临。如果水泥市场形势转好,淘汰机立窑的工作将面临更大的困难。
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究竟该如何推进?浙江省经贸委对此展开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借鉴国内外水泥工业发展的经验,深入分析全省水泥工业的发展现状,形成了《浙江省水泥工业战略研究》和《浙江省石灰岩资源现状及开发利用情况的调查报告》,确定了浙江水泥工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明确了实现浙江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目标的总体构架。在推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浙江省重点把握住了4个方面:一是坚决刹住新上机立窑等落后生产能力的势头;二是加快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建设,确保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水泥产品的需求;三是利用市场手段压缩机立窑生存空间,促使新型干法水泥产品顺利占领市场;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明确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政策措施,使全社会理解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意义,并形成合力。
由此,2000年9月,浙江省经贸委发布了《浙江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与发展指导意见》(浙经贸发布第1号),将全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总体目标分解为“十五”期间的各项具体目标和政策措施付诸实施。在政策的适时引导下,浙江省的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开始按照《指导意见》规划的进程有序前行。2001年~2003年,浙江省经济快速发展,水泥市场需求量增速之快始料不及,企业投资建设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热情远远超过了预期。根据全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发展的实际现状,浙江省及时对全省水泥工业的“十五”发展规划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浙江省“十五”后三年水泥工业发展指导意见》,实事求是地调整浙江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引导浙江省水泥工业的结构调整按照预期的目标发展。这一时期浙江省紧紧抓住了新型干法水泥的发展机遇。
正确认识淘汰与发展关系水泥产品是一个保障经济发展建设需求的特殊商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推进,首先要保证水泥市场的供给,因此,控制水泥淘汰落后产能与发展先进产能的速度尤为重要。发展的速度也直接关系到淘汰的速度,要保障市场供给,必须加快发展新型干法水泥产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
进入“十五”以后,浙江省水泥市场的需求量高速扩张,水泥生产逐渐供不应求。如何在保障浙江省经济发展对水泥产品需求供给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浙江省通过认真研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明确了当时全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总量控制、限量淘汰”的方针。2002年浙江省印发的《关于加强我省水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建设日产2000吨~4000吨熟料生产线的按30%~50%比例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建设日产4000吨及以上的按10%~20%比例淘汰。这项政策的调整,既调动了水泥企业发展新型干法水泥的积极性,也使得浙江省机立窑在水泥需求旺盛时期继续得到不断淘汰。
在市场需求旺盛时,浙江省始终坚决刹住机立窑回潮之势,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在市场需求回落时,不失时机地加大力度淘汰机立窑等落后生产能力。到目前为止,全省共建成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81条,形成熟料设计生产能力6000万吨(实际熟料生产能力可达到7000万吨,可生产水泥近1亿吨),基本上保障了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对水泥产品的需求供给,为加速淘汰水泥机立窑等落后生产能力创造了条件。2005年浙江省淘汰了307台机立窑,2006年又淘汰了68台。截至2006年年底,全省总计淘汰机立窑688台,为完成在2007年年底前全部淘汰机立窑的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
利用市场机制,强化政策引导建设一条水泥机立窑生产线按当时的价格一般需要1000万元~1500万元,而在淘汰时,浙江省各级政府对每台机立窑的补助额一般都在100万元以内,难以真正弥补机立窑企业的损失。在水泥企业大多数是民营企业的状况下,如何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来发挥政府的管理职能,推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顺利进行,浙江省一直进行着大胆的尝试。
水泥工业结构调整能否顺利推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新型干法水泥与机立窑水泥的市场竞争结果。当时浙江省许多水泥企业对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不是很熟悉,对新型干法水泥在生产成本、产品质量等各方面能否在市场竞争中占优势心存疑虑。为了使新型干法水泥能顺利占领市场,浙江省在经过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努力进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政策引导的探索,促进了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
在政策引导实践方面,浙江省努力及时跟踪水泥的市场变化和结构调整进展情况,适时发布产业指导意见,及时采取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在2000年9月发布《浙江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与发展指导意见》(浙经贸发布第1号)后,2001年在全省水泥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部分地区出现了水泥企业再建机立窑生产线的迹象,为此,浙江省及时印发了《关于禁止建设水泥机立窑生产线的通知》(浙经贸建冶煤[2001]1528号),遏制了落后生产能力重复扩张建设的苗头。为防止出现新型干法生产线发展出现新一轮重复建设,使水泥工业结构进一步合理优化,2002年,浙江省又印发了《关于加强我省水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经贸建冶煤[2002]163号),规定今后原则上不再审批建设日产2000吨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此后,为了压缩机立窑水泥的市场空间,促使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投产后能顺利占领市场,保持健康发展,浙江省经贸委联合省建设厅、交通厅和水利厅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我省建设工程使用水泥管理的通知》(浙经贸建冶煤[2002]1273号),要求全省各类重要建设工程必须使用回转窑水泥,有效地挤压了机立窑水泥的市场空间。为了更好地利用政府财政资金引导水泥工业结构调整,2003年,浙江省又印发了《关于我省水泥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的意见》(浙经贸资源[2003]39号),规定承诺淘汰到期的机立窑生产线和国家、省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明文要求限期淘汰的水泥生产线,以及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和出现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的水泥企业,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为了促进新型干法水泥的健康发展,针对水泥企业大多由机立窑生产企业转型而来,对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管理缺乏经验,管理不规范,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的先进技术和装备优势不能最大限度发挥的现状,2005年,浙江省组织编印了《浙江省新型干法水泥企业管理规范》,对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全面的管理要求,引导企业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水泥生产的资源利用效率和控制环境污染,促进水泥工业可持续发展。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水泥企业要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员工失去就业岗位,以及关停企业的债务处理、地方财政减收等诸多问题,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处理不当容易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浙江省尽可能地利用市场规律的作用,辅以政策措施引导结构调整,大大减轻了政府的工作压力。通过市场搏杀,许多水泥企业清楚地看到了浙江省的机立窑今后确实难以生存,自行将其拆除淘汰。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因势利导给淘汰的企业适当的财政资金补贴起到了较好推动作用。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的高智能化、自动化、大型化所形成的高效率、低成本、低排放、低消耗和良好的生产环境,具有强大的市场竞争力,是促使机立窑淘汰的基本条件。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采取积极的政策引导,是加快落后生产能力淘汰进程,促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顺利前行的保证。通过及时跟踪和适时政策引导,浙江省的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始终保持按照预期的方向发展,各项产业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保障了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目标的顺利实现。
结构调整产生的变化“十五”期间的水泥工业结构调整,使浙江省水泥行业发生了令人瞩目的变化,2006年全省水泥产销量9947万吨,比2000年的产量4257万吨翻了一番多。建成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生产能力基本达到了满足全省建设市场需求的目标,新型干法水泥的比例占全省水泥生产总量的98%以上。全行业实现利润8亿元,比2005年增长494%;利税15亿元,增长24.16%,水泥行业的经营效益逐步回升。全省只剩下17台机立窑,其他落后生产能力全部被淘汰。浙江省计划在2007年年底全部淘汰最后的17座机立窑,将在全国率先跨入水泥工业现代化的行列。
通过“十五”期间的结构调整,浙江省水泥工业发生的变化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全省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替代机立窑生产后,行业的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大幅提升,水泥企业的平均产能从9万吨提高到40万吨,全员劳动生产率从611吨提高到2372吨。有12家浙商水泥企业进入国家重点扶持的60强大型企业之中,占1/4.全省水泥生产的平均技术经济指标居国内领先水平,企业的管理水平有了大幅提高,行业竞争力明显增强。
水泥行业的能源消耗明显下降。全省水泥生产吨熟料标准煤耗从2000年的134.7千克下降为114.6千克,按年生产7000万吨熟料计算,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40万吨。全省81条新型干法窑已有29条建成了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其装机容量为20.35万千瓦,年发电量14亿千瓦时,另有19条新型干法窑的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正在建设中,装机容量10.35万千瓦。上述新型干法水泥窑的余热发电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每年可节约能源70万吨标准煤。
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量得到大幅度削减。据初步测算,机立窑淘汰后,全省每年减少粉尘排放17.5万吨,二氧化硫减少2.8万吨,氟化物减少3500吨。过去由于机立窑企业比较集中,整年笼罩在乌烟瘴气之中的一些村庄,现在又重新呈现出青山碧水的和谐景象。
节省了土地资源。全省由于淘汰机立窑而节省土地2万多亩。长兴县机立窑淘汰后,浙江省又关闭了14家机立窑企业,腾出土地1489亩。
由于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的熟料质量普遍比机立窑高10兆帕以上,生产相同数量和标号的水泥所消耗的熟料量相对减少,由此每年浙江省可节省石灰石资源约700万吨。水泥生产消纳工业废渣的能力比机立窑生产提高了近1倍,目前全省每年消耗各种工业废渣近3000万吨,提高了浙江省建材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水平。
浙江省水泥工业的技术结构调整虽然在较短时期顺利地完成了,但在引导结构调整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值得反思的问题,现在回过头来看,有些工作可以做得更好、更顺畅些。近几年,浙江省整个水泥行业的市场价格低迷、机立窑和新型干法水泥的残酷搏杀,使浙江省水泥企业经受了考验。浙江省的水泥企业家认识到本省的市场空间受限制后,纷纷到全国各地寻求发展的沃土,把浙江的水泥工业发展和市场竞争观念引到了其他省市。
浙江省机立窑虽然基本淘汰了,但也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后续问题。在淘汰的过程中,机立窑企业关闭或转产了一批,但仍有许多机立窑拆除后的企业利用原来的小磨机以粉磨站的形式维持生产。这些小磨机设备陈旧,生产能耗较高,企业的环境状况也较差。这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不得已采用价格战的手段促销,使浙江省水泥市场竞争加剧,造成浙江省水泥市场在需求旺季时熟料价格上升较快、水泥价格上升难度较大的现象,影响了整个行业的效益增长。
今年浙江省水泥市场的需求量将超过1亿吨,全省建成投产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总生产能力基本与市场需求相适应,前几年产能过剩的状况随着机立窑的全部淘汰已基本消解。浙江省水泥工业通过脱胎换骨,在新的起点上又开始了生机勃勃的征程。浙江省下一阶段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新目标已确定:一是改造、整合、淘汰小粉磨站,提升水泥粉磨工艺技术,降低水泥粉磨电耗;二是全面推进水泥生产余热利用,“十一五”期间全省所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都完成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改造;三是推进水泥企业战略重组,优化水泥行业组织结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四是提升水泥企业管理水平,全省大部分水泥企业的产品质量、能耗和“三废”排放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五是推进水泥工业实现工业废渣资源化,有毒有害垃圾无害化,在重化工聚集区域构建以水泥工业为基础的区域循环经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