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特征

来源: 来源: 宁夏政府网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07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位于黄河中上游黄土高原西北,地处东经104°17’-107°39’,北纬35°14’--39°23’之间,东连陕西,东南、 南面至西南部接甘肃;西面、北面至东北部与内蒙古自治区接壤,土地面积51800平方公里。地形南北狭长,地势南高北低,西部高差较大,东部起伏较缓,从地貌类型来看,南部以流水侵蚀的黄土地貌为主,中部和北部以干旱剥蚀、风蚀地貌为主,计有土地、丘陵、平原、台地和风沙地貌。一般海拔为1090米--2000米,最高海拔3556米。

    宁夏地处黄土高原与内蒙古高原的过渡地带,地势南高北低。宁夏地形中丘陵占38%,平原占26.8%,山地占15.8%,台地占17.6%,沙漠占1.8%。

    根据自然特点和传统习惯,一般把银川市、石嘴山市、中卫市和吴忠市的利通区、青铜峡市的引黄灌溉区称为宁夏北部;把吴忠市的盐池、同心两县和灵武市、中卫市的山区以及中卫市海原县的北部称为宁夏中部;把固原市的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及中卫市海原县南部山区称为宁夏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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