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12月31日消息:按照海南省物价局之前下发的通知,海南省的水泥价格行政干预措施的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为了巩固调控效果,防止市场水泥价格出现反弹,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对海南省水泥价格行政干预措施时间延长至2008年1月31日,并对相关政策作部分调整。其中,继续对本地产水泥出厂价实行最高限价,即42.5强度普通硅酸盐水泥最高出厂价为410元/吨,32.5强度普通硅酸盐水泥最高出厂价为390元/吨。
通知强调,海南省对本地产水泥经销环节继续实行差率控制,本地产水泥零售价仍按9%进销差率加上合理运费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