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出台严厉措施,遏制水泥价格上涨

来源: 来源: 驻科威特使馆经商处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19日

    根据科威特79/10号法规定,商人或进口商在无正当理由大幅提高价格情况下,赋予商工部大臣职权,确定补贴商品价格,并恢复商品价格至此前水平,2月17日科威特商工部采取多项措施,遏制消费品和建筑材料涨价。 

    科威特商工大臣哈吉里17日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商工部对任何人为提高商品价格的人将采取严厉措施,同时宣布多项部级措施,以便解决物价上涨危机。措施有:35号部令,除非获得商工部事先批准,否则禁止出口或再出口本地和进口鸡蛋,并由商工部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出口数量;82号部令,取消对鲜奶和儿童营养品最高补贴比例规定,商工部根据供应卡确定销售鲜奶和儿童营养品的种类和价格;83号部令,确定供应卡罗列品单人分配比例;94号部令,对包括合作社在内的所有方面的任何商品收购、进口、出售行为,进行商品价格监督;98号部令,确定房地产存贷款银行贷款受益人的受补贴建材数量。

    哈吉里指出,价格上涨非科威特独有,因原油价格上涨和空运、海运运输价格提升,导致全球性物价上涨,但尽管如此,绝不允许任何人借机在科提高商品价格,哈吉里强调说,因科威特增加政府补贴,相对科威特周边阿联酋、埃及、卡塔尔、阿曼、巴林等国家,如面粉、水泥等必需品在内的消费商品、供应商品、建材商品价格要低,价格在科影响要小。为落实上述措施,科威特已在各省成立工作组,在3个星期内监督价格违法情况,并对违法者处以不超过3个月的监禁、罚款和停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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