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720亿元投向沿海港口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05年03月15日
      今后五年,辽宁省将注资720亿元建设全省沿海港口,投资总额达去年辽宁省地区生产总值的十分之一。
      省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快沿海港口发展的意见》,描绘了辽宁省港口建设的发展蓝图。
      到2010年,辽宁省港口将达到5.79亿吨的吞吐量规模,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606万标准箱,分别约相当于目前的4倍和9倍。
      依托海港打造“辽宁沿海经济带”
      据介绍,辽宁省南临渤海、东靠黄海,全省有大陆海岸线2178公里和岛屿海岸线622公里,沿海港口6个,分布在大连、丹东、营口、锦州、盘锦、葫芦岛6个沿海城市。
      辽宁省将通过港口建设,促进辽宁成为全国新的外资密集、内外结合、带动力强的经济增长区域;通过建设大连国际航运中心,进一步发挥辽宁的港口优势和沿海优势,大力发展临港产业和沿海经济,形成特色鲜明、极富活力的“辽宁沿海经济带”。
      辽宁省沿海港口及港口城市的繁荣在促进港口和航运业的发展的同时,更将辐射沈阳、鞍山、抚顺等内陆城市,以航运物流、区港联动、临港经济拉动东北地区工业、农业、物流业、国际商品贸易等产业的发展。
      此外,通过加强国际航运中心体系以及“辽宁港口群”的打造,将全面加强中、日、韩、俄东北亚经济合作与竞争。
      港口建设对外“引资引智”
      辽宁省港口建设的目标是形成以大连港和营口港为主枢纽港,锦州港和丹东港为地区性重要港口,其他中小港口为补充的分层次港口布局。
      一系列优惠政策,凸显辽宁省加快港口建设的决心和魄力:对港口建设过程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报经省地税机关批准,免征土地使用税10年;在建期间确有困难的涉及港口建设的基建项目,报经省地税机关批准给予定期减免土地使用税的照顾等。
      据悉,辽宁省将推进国内外合资合作,引进国际著名港口企业、航运企业和大的货主投资并参与港口建设、经营,借鉴和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经营和管理方法。
      此外,辽宁省还将打破行政分割,加强跨区域合作与建设。通过制定全省临港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各沿海城市合理分工与协作,促进临港经济有序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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