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发布《关于做好8月份错峰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福建省水泥企业8月份错峰16天,且需要在8月25日前完成。
通知内容如下:
闽建材协文〔2024]10号
关于做好8月份错峰工作安排的通知
1、8月份错峰16天,于8月25日前完成。
2、各企业停窑计划于8月3日12点之前报协会秘书处。
3、为更好地及时核对开、停窑情况:对于停窑12小时内未在错峰群发布的按发布之日(时)统计停窑时间;对于开窑12小时内未在错峰群发布的按实际开窑时间前3天统计开窑时间。
4、原有各项规则继续执行,不在此赞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