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赛马实业收购兰州大通河水泥
来源: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07日
2005年5月9日,宁夏赛马实业有限公司召开的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兰州大通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127,779,944.00元收购由兰州市经济委员会托管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市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兰州大通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河公司”)合计153,831,721.76元的股份,占大通河公司股份总额的71.29%。
宁夏赛马实业有限公司收购兰州大通河水泥后,可使公司主业所控制的生产能力由现在的400万吨扩大到600万吨;使公司水泥主要销售市场由目前的自治区内及周边地区延伸到甘肃、青海、西藏三省区;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通过本次收购,还可增强宁夏赛马实业的盈利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