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上午,山西省城太原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锁定”三大环保目标,其中为了控制市区扬尘这一主要污染物,太原市将在山西率先实施扬尘收费制度。会上,太原市政府表示,环保工作不力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此间召开的太原市环保会议,不仅由具体负责环保工作的副市长荣彤作工作报告,而且太原市委书记申维辰、市长张兵生都来“坐镇”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凸显了会议的高规格,同时,也透露出太原市对环保工作的重视。
会议上,太原市明确2010年环保三大目标:一是完成万元GDP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2.91%、万元GDP化学需氧量下降13.26%的污染减排目标;二是完成市区二级以上天数达到290天以上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三是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的水环境质量目标。
从太原市制定的环保目标来看,任务十分艰巨。为了在最后一年完成“十一五”规划环保目标,太原市委、市政府表示,必须加大工作力度。
推进结构减排是太原市从源头上抓好环境污染的预防。2010年,太原市表示水泥行业将全面退出市区敏感区域,年内实现集中供热扩网1500万平方米,拆除燃煤锅炉732台,市区范围内不再审批原煤、型煤锅炉。更重要的是,太原市将在全省率先实施扬尘收费制度。
据数据监测,扬尘污染是太原市空气污染的重要因素,而“扬尘收费政策”就是用经济手段控制城市的扬尘污染。会议上向各有关单位下达了《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执法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市(县)区环保部门依法对建筑工地的扬尘污染监督管理,凡本市区域内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的,由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十五日内向所辖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扬尘排放情况,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拒报。环保部门按月核定排放量并计征排污费。
太原官方表示,2010年各项环保工作任务一定要达标完成,环保项目治理缓慢者、工作不作为者,一定要追究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