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由换发生产许可证时机,山东省淘汰落后水泥产能3740.8万吨,每年可节电314227.2万度,节约标准煤549.89万吨,减少粉尘排放44.89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805.6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6.19万吨。行政许可手段有效促进了节能减排的能效。
“目前,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66类,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主要有热轧钢筋、水泥、电线电缆等10类产品,我们通过行政许可手段,配合相关部门,有效地促进部分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了节能减排目标的落实。”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日前向记者介绍。
据了解,在涉及产业政策产品生产许可的审查把关上,山东省质监部门对于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投资建设国家禁止投资项目的企业或不能提供符合有关产业政策证明文件的企业,一律不予受理。同时,对涉及产业政策产品进行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如生产条件或产品质量不满足发证条件绝不予以行政许可。
山东省水泥的产能、产量、企业数量等一直居全国首位,但作为一种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对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工作影响较大。借由2008年新一轮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的时机,我省开始从源头上限制落后产能。
据统计,截至3月底,山东省水泥产品获证企业数量由换证前的472家下降到34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