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记者获悉,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鼓励符合标准的污泥用于土地改良和园林绿化,并列入政府采购名录。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推广污泥建筑材料综合利用。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污泥作为低质燃料在火力发电厂焚烧炉、水泥窑或砖窑中混合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