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从山西省政府传来好消息: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从现在开始,该省要逐步淘汰袋装水泥!在刚刚结束的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上,《山西省散装水泥促进办法》正式通过。从9月5日起,企业生产袋装水泥,必须缴纳专项资金;建设单位施工如使用散装水泥,管理部门将会对其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长期以来,山西省工程施工大多采用袋装水泥制作混凝土。生产袋装水泥,外包装耗材不说,施工时形成的粉尘对大气污染的比重超过50%,严重危害百姓健康。
散装水泥采取的是密闭的方式运输,不用袋装,从而避免了袋装水泥储运过程中的破袋情况。而且这种专用的运输装置还可以重复使用,节约原材料、降低了水泥生产的成本。《山西省散装水泥促进办法》规定,从9月5日起,全省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散装水泥使用率要达到70%;使用水泥总量500吨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散装水泥使用率应当达到60%以上。为彻底切断袋装水泥供应链条,今后,我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水泥生产企业,都将按散装比例70%以上发放能力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同步建设,按期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