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料控股天山股份 首家德隆系企业完成重组(图)

来源: 发布时间:2005年09月23日

    王乐泉会见中材料集团总经理谭仲明
 
  近日,中材料集团所属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受让天山股份29.42%股权过户正式完成,中材总公司成为天山股份的第一大股东。中材料集团控股天山股份股权过户的完成,标志着第一家德隆系企业成功重组。
 
  2004年4月,德隆问题爆发后,新疆最大的水泥企业――天山股份遭遇到资金、生产、经营等多方面的困难,中材料集团密切关注天山股份的动向。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下,2004年6月24日,中材料集团下属的中材总公司与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屯河投资持有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9.42%股份转让给中材总公司。2005年6月9日,天山股份的重组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8月25日,完成股权过户。8月27日,天山股份董事会宣布:新疆屯河投资所持有的6120万股法人股过户给中材总公司,中材总公司正式控股天山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至此,历时14个月的重组工作最终以双赢结果告终。
 
  天山股份重组成功后,9月8日,谭仲明、于世良专程到新疆拜会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等自治区党政领导,感谢自治区党委、政府等有关单位给予的大力支持。
 
  王乐泉在会见时对中材料集团重组天山股份给予充分肯定,希望有更多象中材料集团这样有实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到新疆来,共同促进改革和发展,为新疆经济发展助力。
 
  谭仲明在会见时说,在国内诸多大型水泥企业中,天山股份有着其他大多数企业所不具备的得天独厚的比较优势,中材料集团对天山股份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集团将加大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投入,力争在1~2年内将天山股份塑造成为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业绩突出的一流企业。谭仲明表示,中材料集团在非金属材料制造、非金属材料工程和非金属矿业等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将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同自治区政府开展更广泛的合作,共同促进新疆经济的发展。
 
来源:国资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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