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惠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惠州市强制水泥质营运船舶退出营运市场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十届147次常务会议批准并印发实施,按照方案要求,惠州将对实施强制退出营运市场的水泥船,按每吨500元标准给予补贴。
据悉,水泥船是船民的财产和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为确保补贴资金按要求及时发放给船舶所有人,确保船民生产、生活稳定,避免产生和激化社会矛盾,惠州市交通运输局与市财政局有关领导于今年6月底联合成立了强制水泥质营运船舶退出营运市场的督导工作小组,并分别对博罗县政府、龙门县政府水泥船强制退出营运市场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据了解,此次惠城区的补贴资金由惠州市与惠城区按财税比例分别分担,其余县(区)补贴资金由船舶注册(缴税)地所在县(区)政府承担。由于政策及时出台,各单位和船民积极配合,全市33艘强制退出营运市场水泥船已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船舶营业运输证》送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强制退出了营运市场。目前,惠州市财政、惠城区、龙门县的补贴资金均已安排到位,博罗县政府也正在将补贴资金申请呈县政府签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