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召开的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情况通报会发布消息称,该省2012年计划淘汰落后产能共涉及炼钢、水泥、造纸、印染、化纤、铅蓄电池、制革等7个行业的97家企业。
根据国家要求和浙江省实际情况,浙江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的计划任务为:炼钢4.36万吨,涉及企业3家;水泥721万吨,涉及企业28家;造纸16.55万吨,涉及企业14家;印染5.5808亿米,涉及企业28家;化纤4.46万吨,涉及企业5家;铅蓄电池215.948万千伏安时,涉及企业18家;制革30万牛皮标张,涉及企业1家;粘土砖瓦窑淘汰任务共139座。
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吴家曦说,淘汰落后产能并不等同于关停企业,而是淘汰企业中落后的那部分产能,有的只涉及企业的某几台设备,有的涉及企业的某一条生产线。“除了部分小作坊企业外,绝大部分淘汰的落后产能只占该企业总产能的很小一部分,淘汰的落后产能对于这些企业的正常生产并没有影响。”吴家曦说。
据吴家曦介绍,2011年浙江省已顺利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其中淘汰水泥产能1040.4万吨,涉及企业42家,超额10%;造纸产能16.1万吨,涉及企业15家,超额7%;印染产能2.108亿米,涉及企业13家,超额3%;化纤产能21.88万吨,涉及企业4家,超额4%;关停小火电机组92.05万千瓦,涉及企业16家,超额1%。
近年来,浙江积极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工作要求,主动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以造纸、冶炼、化工、印染、水泥、化纤等行业为重点,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并大力推动各地主动加压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为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腾出产能、腾出市场、腾出土地空间、腾出能耗、腾出环境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