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今年将启动天山水泥厂搬迁工作

来源: 来源: 天山网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8日

    5月2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乌鲁木齐市将启动天山水泥厂等企业的搬迁工作,将中心城区现有污染企业全部迁出或关停。

    据了解,新疆天山水泥厂(现名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58年,现位于沙区仓房沟路,是西北地区最大的水泥生产厂家。由于天山水泥厂附近水泥灰、粉尘污染严重,多年来对附近居民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后在乌市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该公司曾先后投入200余万元加装了多套污染防治设备,适当减轻了环境污染。

    据乌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落实乌市总量控制计划,确保年度减排任务完成,今年将启动天山水泥、中泰化工等企业的搬迁,将中心城区现有污染企业全部迁出或关停。

    乌市还将对中石油乌市石化公司、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等32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规定6月15日前,上述企业要向政府上报治理方案,9月15日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据该负责人介绍,为促进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今年乌市政府计划拿出5000万元,对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进行奖励,而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将从重处罚,同时停办所有项目环保审批手续,情节严重者,还将责令其关闭或停业。

    由于乌市米东区工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市区)工业园、沙区仓房沟片区、机场周边片区、水磨沟区七道湾片区均存在严重环境污染,存在大量“十五小”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闲置、冒黑烟、超标排放现象极为普遍。

    今年,乌市将集中开展米东区等区域污染防治工作,完成上述辖区内所有企业的摸排工作,确定属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国家中明令取缔关停的十五种重污染小企业,以及国家限期淘汰和关闭的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及治理无望的企业,两年内完成关停。对符合法律政策要求,但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执行限期治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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