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通报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情况,特别是利用经济普查资料核算的2004年GDP数据及其使用意见。
李德水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并与国家编制五年规划作好衔接,国务院于2003年7月决定,在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近两年的共同努力,经济普查的主要任务已圆满完成。为了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在普查的每个环节都实行了严格的质量控制。质量抽查结果显示:数据填报的综合差错率仅为4.9‰,控制在1%的预定目标之内。他说:“从总体上看,这次经济普查工作是成功的,获取了大量丰富翔实的数据资料,真实地反映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和综合国力”。
李德水指出,经济普查的主要成果,一是进一步摸清了我国第二、第三产业的“家底”。二是初步建立了我国第二、第三产业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三是查实了GDP总量和三次产业的比重。他进一步指出,“利用这次经济普查资料初步测算,我国2004年GDP现价总量为159878亿元,比年快报核算数增多2.3万亿元,增加16.8%。其中,第一产业因不在这次普查范围之内,仍采用年报核算数,其增加值为20956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3.1%,比2004年快报核算数所占比重的15.2%降低2.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为73904亿元,比年快报核算数增加1517亿元,占GDP的比重由52.9%降为46.2%,降低6.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为65018亿元,比年快报核算数增加21297亿元,占GDP的比重由31.9%上升到40.7%,提高8.8个百分点。在GDP总量多出的2.3万亿元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加2.13万亿元,占93%”。
李德水说,国家统计局对各地区的核算数据进行了联审,地区汇总数与国家核算数的GDP总量和三次产业结构都比较接近。通过这次普查,将一些地区统计和核算中历史遗留的第二产业特别是规模以下工业存在的“水分”挤掉了,第三产业增加值在常规统计中漏统的部分补上了,各地区的GDP总量和结构也发生了变化。通过经济普查,基本上统一了2004年国家和地区GDP核算的基础资料,进一步规范了核算制度和方法,推进了统计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标准化。统计部门正在认真总结经验,特别要健全完善第三产业统计制度方法,加强和规范规模以下经济的统计调查。
最后他指出,为了保持GDP数据的历史可比性,按照国际惯例必须对历史数据进行修正。目前,国家统计局正在以经济普查年度的GDP核算数据为基础,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普遍使用的趋势离差法,对1993年以来的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正。修正结果另行公布。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以这次经济普查资料作为进行2005年国民经济核算、总结“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编制“十一五”规划和2006年计划的基础。
来源:国家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