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记者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作为实施“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的攻坚之年,江西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房32.24万套,基本建成22万套。
今年国家下达江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目标任务是: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房32.24万套,基本建成20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万户。省政府结合江西实际,决定增加基本建成任务2万套,即基本建成22万套。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省住建厅还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2013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市、县。
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定了今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竣工的时间节点和要求:5月底前,2011年各地结转的高层项目必须基本建成,2010年以前新建项目入住率必须达100%;8月底前,2013年全省新建任务必须全面开工,2012年各地结转多层项目必须基本建成(高层于2014年5月底前基本建成);12月底前,2013年新建项目基本建成率达20%以上。
江西省住建厅要求各地按照省里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尽快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将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抓紧开展新建项目的选址、规划、土地、施工手续办理;新建项目选址要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家庭对就业、生活、交通、基础设施等条件的需求,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齐全的城区,有条件的可向中心镇延伸;要坚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审批制,确保项目尽早开工;项目建设要依法依规,坚决杜绝项目建设手续未批先建,或边建设边办理手续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