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水泥协会建立欠帐户信息库很有必要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03月13日
    水泥企业视水泥用户为“上帝”,特别是对用量较大的用户,更是得罪不起。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可是偏有那么一些“小人”,依仗着用户是“上帝”,肆无忌惮践踏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原则,欺人太甚,以拖、赖为荣。一些“小人”采取游击战术,东打一枪,西放一炮,到处欠帐。也有一些“小人”玩些猫腻,谎称他家给予什么付款优惠条件,以骗得更“优惠”的付款条件。

    水泥企业遇上这些欠帐户也十分烦恼。更有一些欠帐大户,死猪不怕开水烫,不断要水泥,还老还一点旧帐,结果是欠帐雪球越滚越大,盛气愈加凌人。也有水泥企业对用户不了解,一听用量大,或者企业“招牌”大,就信任万分,生怕跑了条“大鱼”,发货积极,以至发现上当,悔之不及。也有水泥企业不地道,在临时资金周转发生困难时,为了本企业小团体利益,故意放水。水泥企业自身这些行为,更使欠帐户屡试不爽,甜头大大。

    按《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费时费精力,再加上执法难,即使胜诉,遇上“有命一条”的老赖,能不能拿到钱,还悬着。因此,水泥企业忍气吞声者居多,或者也采取了连环欠的做法,欠供货商的货款。部分水泥企业也担心,诉诸法律,会给用户造成“太计较”形象不佳的影响,采取息事宁人态度,更助长了欠帐户的气焰。

    近期来,银行对贷款不还的老赖出重拳,其中之一,就是老赖的信息共享。一则使老赖无处躲藏,二则可避免老赖继续招摇撞骗。这个做法也值得水泥业效仿。由水泥协会出面,建立水泥欠帐户信息库。水泥企业接到用户订单时,先进行用户付款记录查询,如其名单在不良企业清单中,则水泥企业就要小心谨慎了。使欠帐户没有空子可钻。

    水泥协会这样做,应该会受到水泥企业的欢迎。当然,另一方面协会也应督促水泥企业守法,讲诚信,自身也不应成为欠帐户。

来源:数字水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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