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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十一五”淘汰落后水泥产能4700万吨

新上项目实行等量或超量淘汰

更新日期: 2007年12月11日 作者: 季英德 董若义 来源: 中国环境报 【字体:

    山东省日前召开全省水泥行业污染治理技术交流现场会,为水泥行业污染治理供需双方打造交流平台,促进水泥行业污染物减排,确保“十一五”期间关停水泥立窑527座,淘汰落后产能4700万吨。目前,全省已关停水泥立窑80座,淘汰落后产能976万吨。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成立以代省长姜大明任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把节能减排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强化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抓好燃煤电厂脱硫、建材行业粉尘控制和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按照国家《水泥产业发展政策》要求,山东省“十一五”期间需关停和淘汰落后立窑水泥产能4700万吨。为实现这一目标,山东省确定到2010年关停水泥立窑527座,力争全省新型干法水泥比重从2007年的40%提高到2010年的77%。对未关停的288家立窑水泥生产线实行淘汰类差别电价,停止立窑熟料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免税政策。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开展环保执法大检查,凡没有水泥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凡粉尘排放不达标的立窑企业,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并限期停产整改。对关停和拆除立窑的企业,由省财政给予适当拆窑资金补助。提高建筑工程应用水泥准入标准,按照水泥发展产业政策,新上水泥项目必须实行等量淘汰或超量淘汰落后水泥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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