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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一水泥厂放炮取石碎石飞进耕地 村民索赔艰难

更新日期: 2008年01月19日 作者: 邓盛龙 来源: 广西新闻网 【字体:

    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海螺水泥”)在山上放炮取石料时,大大小小的石块飞到村民耕地里。因海螺水泥迟迟不愿赔偿,看着即将撂荒的耕地,该县昌平乡耕地受损的3个自然屯几十户村民一筹莫展。对此,该县相关部门官员直言,海螺水泥应补偿村民的损失,“企业应当具有社会责任感”。

    耕地遭破坏 索赔路艰难

    “地里这么多石头,我们怎么耕种?”1月16日下午,昌平乡平白村新湾屯村民莫某蹲在一块巨石下,一脸无助地说。莫的脚下就是集体耕地,他的身后,是一座比四周山头矮了一头的“矮山”,山头已被削平,大大小小的片石散落在四五亩的集体耕地上。此外,还有许多小粒“飞石”撒满大约一个足球场面积大小的耕地。

    莫某说,屯里的这片耕地原本是用来种花生的,近几年,随着外出务工的人越来越多,这片集体用地渐渐荒废了。两年前,村民们觉得耕地撂荒太可惜,准备将这片地发包出去。就在村民与老板商谈发包事宜时,海螺水泥在这片耕地西侧的山头放炮,频频滚下片石,屯里的发包计划也随之“流产”。

    该屯另一名村民卢某说,发现片石滚入耕地后,他们多次找到海螺水泥及扶绥县相关部门要求赔偿。2007年8月份,扶绥县国土局、海螺水泥项目建设指挥部相关人员来到现场察看后,海螺水泥相关负责人表示,如屯里的确要发包耕地,他们会派人将滚入耕地的片石弄走。至于赔偿,则只字未提。

    此后,海螺水泥没有实现其“将耕地里的石头弄走”的承诺。随着施工,有更多的片石滚入耕地。

    据了解,在昌平乡还有另外两个屯的耕地也因海螺水泥在山头放炮,被大量倾泻而下的片石损坏,也没有得到海螺水泥方的赔偿。

    指挥部称企业应予赔偿

    16日下午3时许,在海螺水泥办公室,一名自称姓胡的工作人员表示,村民到公司反映情况后,他们已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海螺水泥项目建设指挥部,是否应当赔偿,赔偿数额多少,得由项目建设指挥部决定。

    “我们并没有接到全权委托书。”海螺水泥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人汪某说,自从发生片石破坏耕地的情况后,村民们找到他们,他们也多次找到海螺水泥,海螺水泥表示愿意按村民所种农作物的年损失来补偿,不过至今还没有兑现。他说,如海螺水泥全权委托他们处理此事,他们在几个工作日内就能拿出方案,绝不会拖得这么久。

    在项目指挥部,记者拨通海螺水泥办公室电话。在电话里,胡某“澄清”道,他们交给项目指挥部的是一份说明书。他表示,受损的土地可能要被征用,因此,事情还是由项目指挥部来负责处理。

    对此,项目指挥部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只负责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纠纷等事宜。征地一项确实是由政府来负责的,但征地与耕地受损毕竟是两回事,耕地受损是海螺水泥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自然应由海螺水泥负责赔偿。这名工作人员说,由于海螺水泥一直没有明确表态愿意赔偿,目前3个村屯的耕地受损面积还没有测量出来。

    国土局:将督促企业赔偿

    扶绥县国土局矿产开发管理股负责人表示,去年10月31日,自治区国土厅已批复了海螺水泥二期石灰岩开采的申请,其中涉及征地一事。至于受损耕地是否在征用范围之内,目前还不得而知。

    该负责人说,在海螺水泥建设中,村民耕地受损是事实,海螺水泥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该负责人表示,之前,他们多次就此事进行协调,不过新湾屯村民索要的赔偿有点过高了。他们将在近日勘察目前耕地受损情况,督促海螺水泥赔偿村民。他认为,企业赔偿或者补偿村民,能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也是一个企业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体现,海螺水泥不应“因小而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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