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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打响淘汰落后产能攻坚战

更新日期: 2010年06月29日 来源: 商务部 【字体:

  从云南省工信委了解到,按照国家工信部的要求,今年云南省应淘汰的落后产能要在第三季度前全部关停,现在仅有3个月时间,但需要完成的任务量很大。以5月末数据来看,我省水泥行业还有96.5%任务未完成,炼铁行业有63%未完成,铁合金有53%未完成。

  云南省今年水泥淘汰量为738万吨,占全国淘汰总量的8%;炼铁淘汰180万吨,占全国总量的6%。但前五个月的任务完成量却不尽人意。

  “云南创造的GDP主要靠资源能源。尽管在短期内淘汰落后产能会影响到GDP和财政收入,但我们也必须痛下决心摆脱依赖物质资源消耗的外延式扩张路径,转而从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中寻求发展动力。”省工信委相关领导表示。

  为确保完成“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省工信委对今年的落后产能淘汰采取倒排日程制,要求能在9月底关停拆除的落后产能,就在9月底前关停拆除;不能拆除淘汰的,要坚决关停下来,年底前一定要拆除。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目录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严格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大幅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对产能过剩行业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严格环评、土地、安全生产审批,防止新增落后产能。

  同时考虑到淘汰落后产能面临的困难,今年,省级财政设立了3000万元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区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重点支持解决淘汰落后产能职工安置、企业转产转型,以及加快落后产能企业退出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等问题。并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且完成好的地区和企业,在财政、土地、融资方面给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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