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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即将对十家水泥企业实施脱硝工程建设的验收

更新日期: 2013年04月07日 来源: 中国山西网 【字体:
摘要:近日,山西省环保厅为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二五”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11]38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2]10号)关于水泥行业脱硝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根据《201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细化实施方案》关于水泥行业脱硝工作的考核要点,山西省环保厅即将对第一批水泥行业实施脱硝工程建设进行验收

  近日,山西省环保厅为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二五”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11]38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2]10号)关于水泥行业脱硝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根据《201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细化实施方案》关于水泥行业脱硝工作的考核要点,山西省环保厅即将对第一批水泥行业实施脱硝工程建设进行验收,首次纳入验收是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朔州金圆水泥有山西吉港冠宇水泥有限公司、山西华润福龙水泥有限公司、山西亚美建筑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晋城市维高水泥制造有限公司、陵川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山西中条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十家水泥企业。省环保厅要求各市认真组织,督促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验收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任务第一批水泥行业脱硝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计划表。

  据了解,山西省环保厅同时下达2013年度水泥行业脱硝企业名单,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40号)中关于“水泥行业实施新型干法窑降氮脱硝,新建、改扩建水泥生产线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60%”的要求,确保山西省氮氧化物减排任务的完成,对尚未开展脱硝工作的19家水泥企业下达2013年脱硝任务,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名单中相关水泥企业抓好落实,确保2013年底前完成各项工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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