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策法规>环保部>资讯详情

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办法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13年04月11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环 境 保 护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    察    部  文件 

环发[2013]14号 
 
 

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  2.“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  

 

环境保护部

统 计 局

发展改革委

监 察 部

  

2013年1月24日

  

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电监会、能源局,相关中央企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文章
  • 暂无资料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