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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市重拳整治水泥行业企业污染

更新日期: 2015年06月05日 作者: 陆平 叶咏梅 来源: 葫芦岛晚报 【字体:
摘要:今年3月1日起,市环保局启动了葫芦岛市水泥行业整治行动,对全市所有与水泥制造相关的工业企业的污染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整治行动经过自查自纠之后,将于6月中旬起进入检查验收阶段,预计到8月份完成问题企业的专项整治,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今年3月1日起,市环保局启动了葫芦岛市水泥行业整治行动,对全市所有与水泥制造相关的工业企业的污染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整治行动经过自查自纠之后,将于6月中旬起进入检查验收阶段,预计到8月份完成问题企业的专项整治,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涵盖整个水泥行业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是针对全市辖区内所有从事水泥原料矿山开采、水泥制造及水泥制品生产的工业企业。其中水泥制造企业包括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及水泥粉磨站,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包括预拌混凝土、砂浆和混凝土预制件生产等以水泥为原料进行二次生产加工的相关企业。
 
    通过专项整治,将进一步提升我市水泥生产企业的污染治理水平,加强现有除尘设施维护和监管,提高生产系统密闭性,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燃煤含硫量,做好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严格执行水泥行业新的排放标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内容主要有三方面
 
    水泥制造企业整治。包括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及水泥粉磨站。各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到7月1日现有水泥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水泥制品生产企业整治。包括预拌混凝土、砂浆和混凝土预制件生产等以水泥为原料进行二次生产加工的相关企业。加强现有除尘设施维护和监管,进一步改造提升企业除尘设施。水泥仓及其他通风设备颗粒物不超过20毫克/立方米。
 
    无组织排放整治。水泥工业企业的物料处理、输送、装卸、储存过程要采取封闭措施,对块石、粘湿物料、浆料以及车船装卸物料过程要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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