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行业>资讯详情

山东12月16日至明年3月15日水泥错峰生产

更新日期: 2016年11月21日 作者: 张帅 来源: 齐鲁网 【字体:
摘要:山东省水泥企业整体错峰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3月15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水泥企业错峰(停产)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
 
    (原标题:山东冬季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时间出炉 部分地区长达4个月)

    山东省环保厅、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水泥行业冬季错峰生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外,全省所有水泥生产线,包括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的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 
 
    《通知》明确了水泥企业错峰生产时间。全省水泥企业整体错峰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3月15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水泥企业错峰(停产)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 
 
    水泥企业所在市根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组织错峰生产、明确时间要求的,可组织相关企业在执行全省整体错峰时间的前提下,按照所在市实际,制定并执行严于全省统一的规定。 
 
    《通知》强调,要多部门联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市经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大检查力度,监督企业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强化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检查,督促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在错峰生产期间统筹做好水泥窑检修、技术改造等工作,确保达标排放。要切实加强错峰生产期间的执法检查,对违约企业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保障本地区水泥错峰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指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大企业作用,维护错峰成果,履行社会职责。支持山东省建材工业协会组织制修订行规行约,强化行业自律,完善区域协同机制,引导和协调督促相关企业加强自律,自觉遵守水泥错峰生产的有关规定。同时,要强化舆论引导 ,宣传先进典型。对不执行行规行约、不守信不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必要时进行约谈,不及时改正的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