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策法规>环保部>资讯详情

环境部将重点督查山东、江苏等省水泥企业

更新日期: 2018年05月23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摘要: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加急文件《关于开展胶东半岛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专项督查的通知》称,将对胶东半岛及周边地区分为核心区和严控区开展专项督查,并分为会前和会期两个时间段进行,会期专项督查阶段,将重点督查水泥等行业企业是否按各地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和清单落实限产、停产和减排措施。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加急文件《关于开展胶东半岛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专项督查的通知》称,将对胶东半岛及周边地区分为核心区和严控区开展专项督查,并分为会前和会期两个时间段进行,会期专项督查阶段,将重点督查水泥等行业企业是否按各地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和清单落实限产、停产和减排措施。
 
  督查范围:
 
  核心区:山东省青岛市、烟台市、潍坊市、日照市、临沂市。
 
  严控区:山东省济南市、威海市、淄博市、东营市、滨州市、德州市、聊城市、荷泽市、济宁市、泰安市、枣庄市、莱芜市,江苏省徐州市、连云港市。
 
  督查安排:
 
  会前专项督查自通知印发之日至2018年5月29日,由山东省环保厅自行组织,严格按照督查内容 ,对行政区域内重点区域、重点工地和重点企业开展专项督查,会东督查局适时派员指导工作。
 
  会期专项督查阶段自2018年5月30日至6月11日,山东省环保厅继续开展驻点督查,江苏省环保厅组织对徐州市和连云港市开展驻点督查;华东督查局派出5个工作组对核心区城市开展驻点督查。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文章
  • 暂无资料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