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微信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企业>资讯详情

河北1粉磨站因能耗超标将被执行阶梯电价!

更新日期: 2021年02月23日 来源: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 【字体:
摘要:承德兴厦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可比水泥综合电耗为49.35kwh/t,超过了限额值42kwh/t,加价标准为0.25元/千瓦时。

日前,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拟对承德兴厦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一条生产线(粉磨站)执行阶梯电价的公示”显示,承德兴厦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可比水泥综合电耗为49.35kwh/t,超过了限额值42kwh/t,加价标准为0.25元/千瓦时。

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工作方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和煤炭替代方案落实情况“双随机”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据《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2013)、《铸铁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13/T 2129-2014)、《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2-2013)、《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12)、《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0-2013)等标准,2020年6月下旬至7月,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组织市、县节能监察机构,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企业采取进行了节能监察,对“十三五”以来能耗超标违规企业执行阶梯电价及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察发现,承德兴厦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一条生产线(粉磨站)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超过限额标准。

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7〕361号)拟对承德兴厦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一条生产线(粉磨站)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生产用电执行阶梯电价。现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2月20日-2月26日,如有意见,可向省发展改革委或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李 皓:0311-88600757

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陶英川:0311-69112636

附件:承德兴厦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一条生产线(粉磨站)能耗情况及拟执行阶梯电价情况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20日

202102231735195181.jpg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