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微信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企业>资讯详情

江西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江西省建材集团

更新日期: 2021年09月09日 来源: 江西万年青水泥 【字体:
摘要:9月6日,江西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省建材集团公司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会在南昌召开。根据安排,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为20天。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9月6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省建材集团公司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会在南昌召开,督察组组长陈松远、副组长杨鹏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省建材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林榕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省建材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陈文胜主持。

陈松远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指导推动,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

近来年,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殷殷嘱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陈松远强调,建立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我们要站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战略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振奋精神,鼓足干劲,扎扎实实地做好对省属国有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促进省属国有企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绿色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陈松远指出,这次督察对象主要是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董事会及有关部门,还将下沉至部分分公司。重点督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情况,尤其是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等督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承担社会责任、强化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情况等。

林榕表示,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集团公司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省委、省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和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这既是对集团公司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和“把脉问诊”,更是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找准病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难得契机,必将有力地推动集团公司绿色发展再上新台阶。林榕要求,集团各单位各部门要把配合省环保督察与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动集团公司加快绿色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我省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做出省建材集团公司的应有贡献。

会上,杨鹏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江西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总部所在地二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其他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2021年9月6日至9月25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91—86269183,专门邮政信箱:南昌市0029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省建材集团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公司和有关部门处理。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