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微信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企业>资讯详情

停产时间延长!河北一水泥公司未按要求错峰,被立案高限处罚!

更新日期: 2021年10月20日 来源: 邯郸环保 【字体:
摘要:邯郸市生态环境部门针对邯郸市大桥水泥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执行生产管控问题,拟立案高限处罚,并加严其原定生产的10月份生产调控措施,即生产调控10月17日0时至10月31日24时停产,延长停产时间至11月7日。

10月16日,河北省驻邯郸执法帮扶组在对邯郸市帮扶检查中发现,邯郸市大桥水泥有限公司未按照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不利气象条件重点行业精准管控的通知》要求执行生产管控。

按照通知要求,10月7日18时至10月9日24时期间,邯郸市大桥水泥有限公司应执行生产管控措施,降低生产负荷,即水泥熟料日产量由2500吨减少至1500吨。

执法检查人员调阅该公司《生产熟料以及能源消耗日报表》等台账进行核实,10月8日、9日其熟料日产量分别为2837.1吨、3189.9吨,均超出日产量不超过1500吨的管控要求,未按要求执行生产管控。

邯郸市生态环境部门针对该公司未按要求执行生产管控问题,拟立案高限处罚,并加严其原定生产的10月份生产调控措施,即生产调控10月17日0时至10月31日24时停产,延长停产时间至11月7日。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