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水泥包揽A级!安徽发布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第二批)
12月24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2021年第二批)评选结果意见的函》显示,近期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2021年第二批)省级评审,拟评出A级企业7家、B级企业31家、引领性企业12家。
其中,被拟评为引领性企业的水泥企业共计8家,分别是:安徽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安徽众联水泥有限公司、淮北相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淮北相淮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亳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蚌埠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淮南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六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被拟评为A级企业的水泥企业共计5家,分别是: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荻港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被拟评为B级企业的水泥企业共计17家,分别是: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淮北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淮北众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蚌埠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全椒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铁鹏海豹水泥有限公司、含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中国铁路物资安徽铁鹏水泥有限公司、无为磊达水泥有限公司、安徽广德洪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安徽广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安徽郎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广德独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广德新杭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安徽枞阳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怀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皖环函〔2021〕1165号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2021年第二批)评选结果意见的函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各相关协会: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函》等文件要求,近期我厅组织开展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2021年第二批)省级评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经企业自评、地市初审、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流程,拟评出A级企业7家、B级企业31家、引领性企业12家,具体名单附后,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于12月28日前书面反馈我厅。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 系 人:计苏京
联系电话:0551-62376686
电子邮箱:ahsdq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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