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行业
  • 暂无资料

扶绥海螺:因地制宜,变废为宝 企业社会双受益

更新日期: 2008年12月18日 作者: 贺众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近日,本网记者走访了广西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总经理席河接待了我们,他是海螺集团“元老级”人物,出自海螺黄埔军校系——安徽宁国水泥厂,后赴白马山、荻港、南京中国水泥厂、浙江建德、目前在广西领军。海螺的干部向部队一样,经常换防,走南闯北,丰富的阅历使席总对水泥充满情感,从他的身上我们看到了海螺成长发展的缩影,海螺跨越式的发展造就培养了一大批年轻的干部,也成为海螺最大的财富,即使是从海螺“流”出去的干部,也向清华大学的毕业生一样,在水泥业成了抢收货,他们带来了先进的管理、技术理念和经验。中国缺少人才,中国水泥业同样缺少人才,海螺为行业培养了大量人才,从另一个侧面对我国的水泥的发展做出默默无闻的贡献。

    扶绥海螺总经理席河向我们介绍了公司成立后的发展过程:

    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6日,计划投资建设3条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年产450万吨水泥,拥有4.5公里铁路专用线、1,8000kW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同时配套建设110kVz总降压变电站。

    2005年8月22日,首条5000 t/d熟料水泥生产线建成投产。2007年11月第二条5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建成投产。目前第三条生产线5000 t/d的生产线正在稳步推进。

    为充分发挥物流优势,由公司承担建设的铁路专用线已经基本建成,政府承担的一段一旦建成,可即刻实现与湘桂线相接。水运方面,下游南宁的大坝建成后,1,000吨级的船舶通过左江可以直接驶入公司。铁路和水运通道完善后,可极大地改变公路运输瓶颈,公司的物流优势进一步凸显。

    基地的矿山资源品质非常高。氧化钙含量达55~56,含碱量低,仅为0.3。生产出的熟料和水泥产品质量稳定,性能优异,达到了国际标准,可直接供出口。

    海螺水泥在建设和生产中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扶绥海螺在工厂的环保、美化、绿化和资源综合利用上动足了脑筋。厂区宽阔整洁,绿地面积大。而在生产过程中还大量利用各种工业废渣、大胆试验处理社会废弃物,以及增建纯低温余热发电设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分摊社会环境污染负担,增强与社会的相融性。生产现场环保收尘设备配置齐全,粉尘排放浓度低,生产用水实行内部循环使用系统,实现污水“零排放”,达到国际先进标准,各项生产技术指标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扶绥充分利用当地现有和特有的废弃物资源,每年消纳大量的粉煤灰、磷石膏、电石渣以及尾矿渣等。还协助地方政府处理大量城市垃圾和剧毒有害污染物,为削减区域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作出了贡献。

    特别是在电石渣的利用上,扶绥海螺通过和南化集团的合作,利用矿山开采后的空旷地堆放晾干电石渣,在新的开采面放炮时,可以直接把矿石和辅料均化,从而减少了进立磨的环节,降低了能耗。今年已经利用19万吨的电石渣,随着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和技术的成熟,扶绥海螺将能消化更多的电石渣。

    在二氧化硫排放上,由于在原材料上使用的电石渣同时具有脱硫作用,扶绥的二氧化硫也做到了“零排放”。

    国家为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颁布了《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在增值税减免、所得税减免和消费税减免三个方面给企业提供优惠。根据规定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等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优惠。

    扶绥海螺在水泥成产中,原材料利用粉煤灰,电石渣,磷石膏等废弃物的比重超过35%,完全可以享受各项优惠政策。但是海螺考虑到当地政府的实际情况,并没有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的减免。即使在市场下滑的情况下,海螺坚持通过内部的各项优化,不向政府要政策,并获得可观的利润。海螺的一位管理人员不夸张的说“若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扶绥凭借各项退税就可以实现盈利”。

    扶绥海螺不给地方政府增加负担的同时,还积极利用自身的优势,帮助企业周边地区发展经济。海螺进驻扶绥后,主动平整路面,并利用水泥销售淡季硬化路面,极大的方便了周边的群众出行,也为经济发展增添良好基础实施。

    附:

    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主厂区紧靠扶绥县城,交通便利,具有独特的沿江、沿海、沿边、沿铁路、沿高速公路、沿首府的“六沿”区位优势。左江绕厂而过,公司距北部湾120公里,距越南150公里,距越南首都河内350公里,公司将通过铁路专用线与湘桂线相连,距南友高速公路5公里,距首府南宁76公里,距南宁国际机场35公里。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