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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更新日期: 2007年08月28日 来源: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2010年前全部淘汰9万吨以下矿井,新建矿井年生产能力不得低于30万吨,做好压煤村庄搬迁工作。大力开发和推广洁净煤、煤气化和煤液化技术,发展煤炭深加工,严格限制原煤直接进入终端消费。电力。优化发展燃煤火电,积极发展核电和抽水蓄能电站,适度发展燃机电站,规范发展热电和综合利用电厂,严禁发展纯凝小火电。重点发展600MW及以上高参数、大容量、超临界机组和300MW级供热机组,逐步发展超超临界机组。“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一批大型火力发电项目;力争海阳核电站早日开工建设,启动乳山核电站、荣成高温气冷堆项目和沿海第三核电站的前期工作;开工建设2—3个抽水蓄能电站和液化天然气工程。到2010年,新增装机容量3100万千瓦,装机总量达到6750万千瓦。继续加强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形成以500千伏双回路大环网为省域主网架、220千伏为市域主网架的现代化大型电网。石油。有效开发省内资源、积极参与西部资源开发利用,鼓励企业加强与产油国和大石油公司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外石油勘探和开发,建立较为稳定的海外油气供应基地。加快建立石油风险采购体系和石油储备体系,争取在沿海新建3个千万吨级的石油储备基地,提高抵御石油风险能力。

    加强水利设施建设。以保障水资源供给为重点,搞好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洪减灾、节约用水工程建设,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快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增加水资源供给能力。继续抓好南水北调东线和胶东输水干线工程,完成“T”字型输水骨架和部分区域输水配水网络建设。搞好沂沭流域洪水利用前期工作。新建、改建部分平原水库、地下水库和一批河道拦蓄工程,适时建设部分山区调蓄水库。搞好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合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二是加快防洪减灾骨干工程建设,努力提高防洪标准。全面完成大、中型及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分别达到两千年一遇、千年一遇和三百年一遇标准。继续实施骨干河道重点河段、重要支流河道和蓄滞洪区、黄河滩区的综合治理。搞好黄河标准化堤防工程、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续建工程和沿海地区防潮工程建设,完善大中城市防洪体系。三是加强城乡节水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搞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工程,推广低压管道输水、渠道防渗、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00万亩,扩大节水面积1000万亩。加快城市供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推广节水技术和器具,更新改造供水配水管网。加大中水回用力度,降低水资源的消耗。到2010年,新增供水能力20亿立方米,节水20亿立方米,基本满足城乡用水、工农业用水和适当的环境用水需要。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以建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功能完备的信息基础设施为目标,重点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从事各种宽带接入网的建设,实现信息服务的宽带化、个性化、智能化;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逐步普及数字广播电视业务,形成覆盖全省的共享型、集约化信息网络体系。2010年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40%,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40%以上,因特网用户数达到1500万户,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70%,有线数字电视用户率达到40%以上。

第九章 积极发展建筑业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提高产业素质,加快体制、科技创新,完善市场监督,确保质量安全,提高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水平,更好地发挥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产业作用。

    壮大产业规模。以高水准的大型综合性设计和施工企业为龙头,鼓励支持企业优化重组,促进一体化发展、多元化经营,加快优势企业的资本、人员、技术和品牌扩张,向房地产、建材、租赁等领域延伸产业链,形成一批资金雄厚、人才密集、技术先进的大型企业集团。以大型重化工、土木工程、公共设施项目和高技术含量工程为载体,巩固拓展国内市场;以劳务合作和工程分包为突破口,大力开拓海外市场。2010年产值超50亿元的企业集团达到5家,产值超10亿元的达到40家;建筑业增加值达到250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左右,力争产业规模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明显增大,整体竞争能力和市场份额跃居全国前列。

    加快技术进步。以标准化、集约化和信息化为基础,以科学组织管理为手段,不断提高建筑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生产能力。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强化初步设计和建筑设计能力,拓展前期咨询和后期项目管理功能,确保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工艺、设备和主体工程先进、可靠,确保民用建设项目适用、经济。大力发展节约型、环保型建筑,禁止使用淘汰产品,着力发展系列化、标准化的建筑构配件,加大建筑部品部件工业化生产比重,完善生产供应体系,提高施工机械化生产水平。

    深化改革加强监管。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市场形成造价机制。严格招投标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改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建设方式,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以专业化、社会化为方向,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市场化程度。规范建筑施工用工行为,鼓励施工企业进行健康、安全、环境认证。施工企业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支持发展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建筑市场监管和建设事业服务体系。

城乡区域篇

    深入实施“一个龙头、三个突破、东西联动、城乡统筹、促强扶弱、协调发展”的区域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建设特色经济区,构建主体功能明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发展格局。

第十章 构建布局合理的城镇格局

    继续推进城市化发展战略,加快形成半岛城市群都市连绵带,重点构建济南都市圈,加快建设鲁南城市带,促进中小城镇集约发展,形成大中小配套、功能特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城镇发展格局。2010年城市化水平达到50%以上。

    东部优化发展,加快现代化半岛城市群建设。充分发挥汇集全省先进生产力的集成优势,以加快打造现代化城市群和制造业基地品牌为目标,突出“开放、融合、发达”的区域特色,深入实施以港兴区、园区带动、经济国际化和区域一体化战略,进一步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和综合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八市优势互补和错位发展,实现要素快速聚集和高效组合,力争成为全国开放程度最高、发展活力最强、最具核心竞争力的地区之一。到2010年,生产总值达到20000亿元左右,人均6000美元左右,城市化水平55%左右。加快半岛城市群发展,要把突出青岛龙头地位与加快突破烟台相结合,青岛要按照站在高起点、瞄准大目标、实现新跨越的要求,努力建设成为我国区域性经济中心、对外开放的重要基地、世界知名特色城市,加快沿胶州湾建设步伐。

    中部加速崛起,加快济南城市圈建设。以加快突破济南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产业、交通、文化和科技集成优势,进一步强化其核心城市的功能,建设带动辐射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的都市圈,建设和完善一体化交通网络,壮大优势产业集群,放大产业集聚效应,扩大经济总体规模,促进中部地区加速崛起,成为全省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济南要围绕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的目标,发挥省会优势、发展省会经济、提升省会形象,加快发展高层次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资金密集制造业,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高新技术研发扩散中心和全国重要的物流中心,成为中部崛起的强大辐射带动源。其他城市要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搞好与周边地区和城市的产业整合,壮大经济实力。

    南部强化开发开放,加快鲁南城市带建设。日照、临沂、枣庄、济宁、菏泽五市,要依托新亚欧大陆桥,发挥资源、区位和开发潜力大的优势,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资源开发,培育壮大优势产业,提高城市化和工业化水平,建成我省重要的能源和煤化工基地、优质农产品加工基地和商贸物流基地。济宁、临沂两市,要科学规划城市框架,有序扩大城市规模,提高经济和人口集聚能力,为构造城市圈奠定基础。加快突破菏泽,全面贯彻落实“三进两出”政策,加大8市帮扶8县的力度,重视和支持黄河故道综合治理开发,走出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新路子。

    突出规模效益,加快中小城镇集约发展。遵循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加快集聚。依托产业支撑,引导企业向城镇工业区集中,提高规模效益,择优培育一批中小城镇。依托区位优势,在重要工矿区、交通轴线、交通枢纽、旅游开发、商品集散地和大中城市,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的中小城镇。依托大中城市,建设一批卫星城镇。配套建设交通、通信、供电、供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强金融、文化、卫生等设施建设,改善发展环境和支撑条件。

    坚持“三高”原则,加快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一是强化规划的龙头作用。继续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确立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龙头地位,重点城市规划要面向国内外,吸引一流专家和知名机构参与,确保城市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权威性。实行经济发展、人口集聚、土地利用、城市规划统筹安排、高度融合,使城市的发展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二是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城市交通建设,区域中心城市都要提前规划建设高架、立交等市内高速通道和外环路;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潍坊等市要做好轻轨、地铁的前期论证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为都市圈的形成创造条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道路和公交线路网络,建立高效智能化的车辆调度系统、快捷的信息反馈系统和安全的救援保障系统。大型服务场所和住宅区都要搞好停车场的规划和设计,重点建设立体、地下停车场。统筹规划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设施建设,提高供给保障能力。三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理顺城市管理体制,严格依法治市。积极推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推行特许经营制度,盘活城市资产,放开城市建设投融资市场、经营市场和作业市场。塑造城市建设的文化品位和生态形象,保护传统文化,搞好生态景观建设,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对老城、旧城要实行有序改造、保护性开发。

 第十一章 构建城乡统筹的乡村发展格局

    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所在。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统筹的原则,完善统筹城乡的政策支撑体系,壮大县域经济,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现代城市文明。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明显改善农村面貌,是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一是推进农业生产企业化。打破自给自足观念的束缚,积极支持和发展产业协会、技术协会、营销协会等新型经济组织,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生产、农产品深加工规模化发展和土地集约化经营;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推进乡村企业再创业,放手发展农村私营经济,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乡村企业向园区集中,提高产业集聚度,壮大乡村经济实力;加大特色资源开发整合力度,推动特色乡村经济规模化发展,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推进乡村建设城镇化。按照城镇建设的理念,加快完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加大对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农田水利、信息、能源、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中小型基础设施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力争到2010年,饮用自来水的村庄达到85%以上,实现村村通油路、通有线电视、通无线通信,村村有医疗卫生机构和文体娱乐场所,学校无危房,“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80%。三是推进农民居住生活社区化。按照社区建设模式,遵循反映地方特色、体现文化内涵、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以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整洁、村貌优美为目标,编制新乡村建设整体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确保规划稳步实施。借鉴南山、西霞口、邱家等发展模式,通过村企合一,膨胀规模,以壮大经济实力带动农村社区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通过整合、联合,科学规划,引入外力,以加快开发带动农村社区发展;支持城郊农村加快旧村改造,集约利用土地,以城镇新城区建设带动农村社区发展,走新农村建设多元化发展道路。力争到2010年,大中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农村实现农民居住生活社区化,30%以上农村建成环境友好、生活富庶、舒适的生态村。四是推进农村社会新风貌建设。大力加强农民教育培训,造就一代既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又有一定专业技能、文明守法的新型农民,为农民创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积极开展文明乡村创建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创造农村社会人与人和谐相处、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力争到2010年,全省80%的乡村基本达到文明乡村的标准。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县域经济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载体,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结合点。继续认真落实“双30”的战略举措,加快形成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相互促进、竞相发展的县域经济发展新格局。要增强吸纳人口、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能力,力争到2010年有20个以上的县进入全国百强县行列,并实现位次前移。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科学定位,因地制宜发展都市辐射型、外向型、资源加工型、主导企业带动型等特色经济。围绕为农业和农村服务,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有发展潜力的地方,应以发展优势产业、培植龙头企业、为大企业配套为重点,通过招商引资、壮大民营经济、发展工业园区,大力发展特色制造业。

    建立城乡统筹的政策体系。一是建立城乡统筹的财政和公共服务制度。进一步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乡用县管”改革,提高县乡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逐步为农村提供城乡统筹的、公平的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二是建立城乡统筹的户籍制度。以农村人口进入城镇稳定就业和定居为重点,降低进城门槛,逐步将现行城市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障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扩大至进城务工和定居人口,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省内居民自由选择居住地的人口登记制度。三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统一城乡就业政策,形成各类劳动者平等就业、自由流动的劳动就业制度。四是加快改革土地征收、征用制度,完善土地征收、征用程序和补偿机制,妥善安置失地农民。

第十二章 构建功能明晰的特色区域格局

    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以资源环境承载力、特殊地质资源条件、区域经济联系和分工为依据,加快建设海洋经济、黄河三角洲、鲁中南山地生态三个特色经济区,促使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发展优势,促进国土资源合理有序开发。

    优化提升海洋经济区。密切把握世界海洋经济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充分发挥我省区位、资源、科技的综合优势,突出港口建设、腹地开拓、结构调整、科技兴海和环境资源保护,加快“海上山东”建设。一是以港口经济为龙头,以临港工业和临港物流业为重点,加快构建现代化港口运输体系,提高临港经济区的产业聚集度和带动能力,努力建成全国重要的临港物流基地。二是加快壮大海洋产业,重点突破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海洋渔业、海洋化工、船舶工业、海洋生物技术产业、海洋运输业和滨海旅游业,构筑高素质的海洋产业体系。三是发展海岛特色经济,加快开发海水资源、海洋油气和矿产资源,拓展发展空间,增强资源保障能力。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和海洋生态建设,维护健康协调的海洋系统,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使海洋经济与半岛城市群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全省经济的整体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产业布局合理、比较优势突出、生态环境良好的海洋经济强省。2010年海洋产业增加值达到300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0%。

    综合开发黄河三角洲和沿莱州湾经济区。借助天津滨海新区开发,结合半岛城市群建设,统一规划,充分发挥石油、盐卤、后备土地和海洋资源优势,扶持和推广建立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加快综合开发步伐。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加快培育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科技先导型产业体系,延长产业链,促进产业集群式发展,加快建设加工制造业基地,提高轻纺工业层次和水平,积极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保护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港口、机场规模,构筑立体交通网络。沿莱州湾经济区,重点加快开发潍坊北部等地区,大力发展盐化工、石油化工、机械装备制造业,促进产业集聚,建成全省重要的重化工业基地。

    加快建设鲁中南山地生态经济区。重点保护、合理开发森林生态和山区生态体系,巩固和提高生态屏障功能。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山区经济,对具有较大经济价值、自然文化价值和地区品牌价值的特色农产品,划定专门保护区,强化基地建设,促进特色农业规模化发展,加快发展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业,提高附加值和品牌效应;依托山地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中草药种植业,建设林果苗木基地。依托森林资源优势,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生态旅游和度假疗养基地。严禁破坏山体和生态的开发建设,严格控制重化工业扩张,逐步实行存量集中布局和向外转移。

    完善区域发展政策。一是对发展条件较好,适宜产业、城镇和人口集聚的区域,要适当扩大土地供应,满足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加快的需要,并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向上重点向这些区域倾斜。二是完善对重点保护地区的配套政策,加大对这类区域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重点保护性开发的有效实施;支持和引导人口自愿从保护地区转移到开发条件好的地区;立足区域功能定位,强化对区域开发建设活动的宏观调控。三是努力促进欠发达地区跨越发展。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农村教育、文化、卫生建设的重点将继续实行“西移”,投资增速要高于全省平均和发达地区,夯实欠发达地区跨越发展的基础。

社会发展篇

    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确保平安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努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山东建设。

第十三章 大力发展科学技术事业

    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完善和创新机制政策,加大研究开发力度,加快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构筑科普推广体系,全面提高科技综合实力。

    加强科学研究与开发。要密切跟踪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前沿,充分发挥我省数学、物理、海洋技术等基础研究优势,选择具有一定优势和重大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的关键项目,整合优势资源联合攻关,争取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加强对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理论研究,注重发展软科学和管理科学。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重视对理论和实践重大问题的研究,推进社会科学普及、学科建设和理论创新。

    完善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立足优势领域,加大投入力度,加快科研设备更新步伐,积极扶持和建设一批开放性的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科研基地,争取尽快进入国家先进行列。力争到2010年,建成青岛海洋科研、省医科院眼科、山东大学心血管、山东农业大学和省农科院等10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达到150个,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优化组合重点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数据文献、网络资源和成果转化渠道,促进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加快建设大城市科技博物馆、中小城市综合性科技文化中心、社区和乡镇科普文化活动室等三级科普基础设施,构建和完善科普推广体系。

    广泛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建立全方位、多形式、高层次的国内外科技合作机制,增强借助外部科技资源进行研发和创新的能力。鼓励高校、科研单位、企业与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和跨国公司,联合研究开发、联合建设基地、联合培养人才,注重组织实施和参与国内外大型科技合作计划和项目,实现科技资源的互通与共享,提升研发创新层次。

    完善科技创新政策。建立健全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政策环境,增强全社会创新动力和活力。完善科技投入机制,政府要增加对社会公益性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攻关的投入,重点扶持影响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和转化,确保科技投入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实行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等政策,完善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增加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的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开发。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益,充分体现技术、知识的市场价值。力争到2010年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占全省高新技术产品的比重达到60%以上,出口年均增长30%以上。

第十四章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健康发展,扩大教育供给,调整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

    巩固提高基础教育。重点加强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对农村学生免收学杂费,对贫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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