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批特殊的信件,它们来自60多年前的江南水泥厂的员工。
1937年,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发生,江南水泥厂的员工们开始了在全国各地的逃难。在相互的通信中,他们记录下了日本侵略者的残暴,记录下了战时生活的艰辛。60多年后,江南水泥厂的近100份资料辗转落到了南京首家民间抗日史料馆馆长吴先斌手中,这批“难民信”因此重见天日。
“难民信”记录战乱历史
江南水泥厂1934年在南京栖霞地区筹建,是当时亚洲最大的水泥厂之一。南京大屠杀发生之后,厂里开始有组织地将厂里的员工分成几路逃难。1938年4月28日的“避难时同人录”记载,当时避难员工分为“上海临时办事组”、“石埭组”、“留厂组”和“汉口组”四个组。其中,上海临时办事组有3人,分别是经理瘐宗、副经理赵庆杰和孙柏轩。
尽管员工四处避难,但仍通过书信联系。这些信件详细叙述了战乱期间所见的事实。例如,1938年3月13日,留守在厂里的财务科副科长徐莘农给当时在上海的经理写信,信中说“所办医院(设在该厂的职工医院)进出之人庞杂异常,每日(来就诊的)病者七八十”,“死人过多……病室如无相当药品消毒,遗害亦不浅也”。由于医院人满为患,徐莘农请求厂里加大对医院的经费投入,为节省其他开支,徐莘农表示“油漆机器并不急需,运费过昂,不如待诸将来。”逃往天津的员工刘汉增则在信中写道“两日不眠、水食未进、乞诸军人方得一餐充饥,天明有兵车一列,因拥挤过甚不得乘……三日未水未食,渴则饮於稻田而已,所以力竭体疲精神颓丧。”
南京大屠杀后关厂遣散员工
1938年5月,江南水泥厂停厂。不过,工厂并没有一关了之,而是对员工作了一个周密安排。一份泛黄的公告函,是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常务董事会于当年下发给员工的。函中提到“栖霞工厂全般停顿耗费难支,不得不将工厂及总店职员忍痛遣散,所有遣散职员一律致送薪津三个月,其各员原支生活费即截至5月底停止。”
当时的民族企业家还是非常有责任感的,遣散员工前不但发放给工人三个月的工资,用于生活开支,还承诺一旦工厂重新开办,一定择优录用老工人。
日本人垂涎水泥厂设备
尽管停厂,但对于厂里的设备,日本人窥视已久。1943年7月,日军部以山东张店制铝厂急需扩大生产飞机原料为由,要求江南水泥厂将机件运到山东张店。当时的两份谈判记录一字不漏地记录了厂里的管理人员与日方斡旋的过程。
首次谈判是1943年11月11日,谈判双方分别为江南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颜惠庆和“华北轻金属有限公司建设事务局长”越智主一郎。根据谈判记录,越智主一郎要求江南水泥厂将厂内机件“平价卖给日方,或者作为股份投资,做日方的股东”。谈判中,越智主一郎许以种种诱惑,“制铝事业现在虽为军需,将来全面和平时期,民间需要殊繁,前途无限量,张店原料丰富,可炼大量铝灰块。贵公司参加后决不吃亏,请勿迟疑。”
面对日本人的无理要求,颜惠庆不卑不亢,据理力争,并列出4大不同意拆卸机件的理由,“江南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成立,所有事情必须由股东决定,董事长无全做主;华北虽需铝,但是华中需要水泥更急;机件拆卸后恐难完全使用;水泥厂为军部管辖,随意拆卸机件影响邦交。”
在当时的情形下,尽管江南水泥厂顶着压力与日本人斡旋,但最终还是难逃被拆的命运。在不久以后下发的一份文件中,伪国民政府实业部部长陈君慧发出通知,要求拆卸江南水泥厂机件。
南师大南京大屠杀研究中心主任张连红称,这批翔实的史料正是日军侵略南京的真实记录和历史铁证。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