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江苏省建材行业协会关于印发《2019年江苏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停窑及核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江苏省境内涉及熟料生产的23家企业,39条生产线2019年开展错峰生产工作,停窑总天数为65天,停窑时段、天数、时间(其中春节期间1月1日~3月31日停窑30天)和核查形式原则上参照《2018年江苏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停窑及核查方案》。
通知强调,被国家或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并达到超低排放的生产线或企业、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线的企业,可根据国家和各地政府、环保部门对大气污染治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生产和经营情况调整总的停窑天数和停窑时间;在每个停窑时段,县级及以上政府、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强制要求的停产或限产形成的停窑天数(依据正式文件和实际执行停窑核查记录)均可纳入相应的时段停窑总数内。
通知相关内容如下:
2019年江苏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停窑及核查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部《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8) 140号)、省政府发布的《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8) 122号)以及省经信委、省环保厅苏经信材料《关于在水泥行业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2016)852号)文件精神,现结合2018年我省实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2019年我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停窑及核查的方案。
一、基本原则
在我省开展两年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停窑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2018年我省各地政府和环保部门针对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实施的实际停窑情况,制定2019年我省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停窑及核查方案。
二、实施范围
我省境内涉及熟料生产的23家企业,39条生产线,年熟料产能大约5500万吨。
三、停窑天数及时间
根据2018年我省各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的停窑要求和我会组织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停窑实际运行情况以及周边地区错峰生产停窑情况,2019年我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停窑总天数为65天,停窑时段、天数、时间(其中春节期间1月1日~3月31日停窑30天)和核查形式原则上参照《2018年江苏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停窑及核查方案》。
被国家或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并达到超低排放的生产线或企业、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线的企业,可根据国家和各地政府、环保部门对大气污染治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生产和经营情况调整总的停窑天数和停窑时间。
在每个停窑时段,县级及以上政府、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强制要求的停产或限产形成的停窑天数(依据正式文件和实际执行停窑核查记录)均可纳入相应的时段停窑总数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