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开始,山东省将通过新证换发等措施在2010年前淘汰落后生产能力4500万吨,使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比重达到70%以上。今天,省质监局召开会议部署水泥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
这次换发新证,对生产企业提出了更加严格的环保要求,要求水泥企业的粉尘排放点必须配备电收尘器或袋式收尘器,无组织排放的物料储存、处理、装载、输送等过程要进行封闭,易造成扬尘的落后工艺禁止上马。企业在申请换证时要同时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达标证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复印件;将抬高新建企业市场准入门槛,新建企业不得有国家明令淘汰或限制建设的落后工艺,水泥厂、熟料厂、粉磨站及配制厂的新建生产线必须提供省级以上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和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要求换证企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不能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设施、设备和新增产能,否则,不予行政许可。
山东省质监局副局长王殿华介绍,山东省是水泥生产大省,2006年的产量达到1.65亿吨,连续17年位居全国第一。目前全省获得生产许可证的水泥企业有472家,产量1.44亿吨,但采用先进的新型干法工艺的仅44家。按国家规定,到2008年山东省应当换发新证的水泥企业为325家,占全省获证企业总数的70%。山东省将抓住这次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加快对水泥产业的结构调整步伐。
目前,换证准备工作已经开始,明年3月将有第一批企业获得新的水泥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