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

到“十一五”末淘汰落后产能600万吨

来源: 来源: 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20日

    淄博市环保局、经贸委、财政局等八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全市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意见》,确定到“十一五”末,全市水泥年生产能力将由2400万吨压缩到1800万吨以内,水泥生产集中度达到60%以上,干法水泥比重达到70%以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600万吨,并逐步淘汰立窑生产线。

    淄博市规定,严禁新建日产4000吨以下规模的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严格控制新增生产能力。逐步淘汰落后工艺,到2008年底,关停规模20万吨以下(含20万吨)以及环保、节能降耗、水泥质量不达标的企业;淘汰磨径1.83米以下(含1.83米)粉磨站;2010年底前,逐步淘汰立窑生产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600万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和产业政策整合资源,进一步优化水泥工业结构,优先支持骨干企业提高生产集中度。到“十一五”末,力争全市水泥生产集中度达到60%以上,干法水泥比重达到70%以上;鼓励建设年产100万吨及以上大型水泥粉磨站,新建企业必须具备稳定的水泥熟料供应来源;由立窑水泥生产企业改建的水泥粉磨站,规模不得低于年产60万吨;鼓励立窑水泥生产企业改建为中转库或预拌混凝土等接替产业。

    淄博市还将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工作,到2010年,全市水泥企业石灰石资源利用率将提高到85%以上;禁止在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及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规划新的矿山项目,已开采的要制定关闭方案实施关闭,并恢复原有地貌和植被。鼓励发展能源节约新技术新工艺,淄博市规定日产4000吨以上干法水泥生产线必须配备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力争到2010年,干法生产骨干企业全部利用余热发电;吨熟料煤耗下降到105公斤标准煤,吨熟料电耗小于65千瓦时;粉磨站吨水泥电耗小于27千瓦时。鼓励干法水泥企业发展散装水泥,散装率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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