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显示,23家水泥企业获评环保诚信企业(单位)。公示相关内容摘要如下: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和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指南》(黔环通〔2019〕181号)精神,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2021年度全省848家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了环境信用评价,形成了《2021年度全省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2年4月11日至25日。
企业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申诉申请书及佐证材料 ( PDF格 式 ) 通 过“ 环 境 信 用 评 价 填 报 平 台 ”(http://xn--vuq43svxa101emrcyyc479g.cn/)上传至“异议(申诉)”窗口进行申诉。
联 系 人: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 宋尧舜
绵阳诚信环境信用研究院 程 中
联系电话:18084893800,0851—8582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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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
邮 编:550002
2022年4月8日
附件
2021年度全省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
环保诚信企业(单位)-水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