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要做好“加减乘除”

来源: 来源: 湖北省宜昌市环保局局长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1日

    加强环境保护,做好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当前,宜昌市环保工作要以节能减排为抓手,自觉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攻坚意识,做好“加减乘除”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节能减排首先要做好“加”法

    要站在更高层面深化对节能减排的认识,加强节能减排的责任感。宜昌是三峡大坝、葛洲坝和清江库区的所在地,是全国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之一和大气污染防治(酸雨和二氧化硫控制区)重点城市,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和生态重要性对全市减排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从深层次上说,节能减排不仅关乎民生,而且直接关系地方经济发展。目前,国家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城市和地区实行了限批政策,湖北省政府也规定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如此,一个地方减排的指标不能完成,就没有环境容量,当地政府不能新上项目,企业不能扩大生产,将严重影响一个地区经济的发展。所以说,通过减排我们可以增“财”,增加地方经济总量。

    节能减排关键在于做好“减”法

    一要克服自满情绪,时刻绷紧减排弦;二要削减污染存量,控制污染增量。2007年,全市关闭了15家小造纸厂、14家小水泥厂;三峡库区县城和重点集镇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中心城区临江溪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运行;宜化、兴发、安琪等大企业按照要求投资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全市二氧化硫减排6.17%,化学需氧量减排15.5%,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任务。今年省政府给宜昌市下达的减排指标是:化学需氧量削减3.1%,二氧化硫削减3.0%。对此,全市将通过综合手段,减少环境污染的“总闸门”,并通过控制污染增量,削减污染存量,使污染总量保持在环境容量允许的范围内。

    节能减排要巧做“乘”法

    要汇聚全社会力量,共同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开展。节能减排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不仅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更需要企业和每个人真正负起责任来。按照省政府要求,对各地完不成减排任务的,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在减排工作上,任何地方、任何单位没有特例;为了给子孙后代留下碧水蓝天,我们别无选择。2007年,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重点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正式下达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同时把减排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内容。市环保局制定了相应的减排计划和管理措施,把减排指标落实到每一家企业、每一个责任主体,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同时还定期公布各地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对没有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地区或企业,不再受理新、改、扩建项目的环评审批,不予以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对逾期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采取限制生产规模、停产治理等措施。这一系列举措为全市节能减排的深入开展夯实基础。

    节能减排还要善于做“除”法

    要积极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落后生产能力企业的淘汰力度。通过取缔关停一批高耗能、高污染小火电、小水泥、小造纸企业,优化全市经济结构。一是制定全市2008年具体减排方案,确定重点减排企业,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实行挂牌督办。重点对火电(热电)企业实施烟气脱硫除尘限期治理,有效削减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对化工、医药和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和深度治理,有效削减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加强已完成项目的后督察,强化减排设施运行管理。二是继续抓好小造纸、小水泥和污水处理等专项治理工作。巩固小造纸、小水泥等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促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心城区要基本完成淘汰燃煤锅炉任务,有条件的县市区要逐步实施淘汰燃煤锅炉计划。三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大力推进循环经济。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推行循环经济,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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