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力拟增发 收购大股东全部水泥资产

来源: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04日

    自5月7日开始停牌的ST同力今日公布了向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等6名特定对象发行约9000万股票,拟购买上述6家企业所持四家水泥企业股权的预案。此举意味着,河南投资集团正在履行将其剩余水泥企业股权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股改承诺。

    目前上市公司控股的水泥企业有豫龙同力,持有其70%的股权;同时参股郑州同力。而其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河南投资集团”)同时也拥有四家水泥企业股权,因此,此次非公开发行的是河南投资集团履行股改承诺,解决同业竞争。

    据悉,ST同力本次定向发行的价格为每股11.48元;拟购买河南投资集团持有的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简称“省同力”)62.02%股权、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简称“豫鹤同力”)60%股权、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原同力”)67.26%股权、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黄河同力”)70%股权。

    由于省同力以及平原同力另有部分股权分散于其他股东手中,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上市公司拟向5家公司发行新股,购买其持有的其余股权。其中包括,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简称“鹤壁经投”)所持有的省同力37.80%股权、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简称“中国建材集团”)所持有的省同力0.18%股权;新乡市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乡经投”)所持有的平原同力15.93%股权;新乡市凤泉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凤泉建投”)所持有的平原同力11.21%股权,河南省新乡水泥厂(简称“新乡水泥厂”)所持有的平原同力5.6%股权。

    公司称,公司所购买的水泥资产预估价值约103039万元,其中,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非公开发行约7144万股股票, 鹤壁经投、中国建材集团等其余5家公司分别以其对应的资产认购其余股份,总计约1832万股。发行完成后,河南投资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66%股份,其余5家公司总持股比例为7.33%。

    增发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拥有省同力和平原同力两家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分别持有豫鹤同力和黄河同力60%、70%的股权,至此,作为河南五大水泥企业之一的河南投资集团的水泥资产将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中。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仅控股豫龙同力一家水泥企业,参股的郑州同力尚处于工程建设期,年熟料产能为155万吨,年水泥产能为200万吨,而将四家水泥企业资产注入后,上市公司年熟料产能将达到761万吨,年水泥产能将达到760万吨。公司预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2008年公司净利润可达到11876.85万元,2007年这一数据为4219.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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