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水泥网讯 据了解,浙江省政府为加快水泥机立窑淘汰步伐,将出台具体的资金奖励措施,即对于提前淘汰立窑的企业,省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将按月计、按提前时间长短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这样,浙江省将有望于2006年底提前全部淘汰水泥机立窑。
此前,浙江省曾提出将于2007年底全部淘汰立窑,并出台了有关拆除机立窑资金补助政策,提出:原则上窑径为2.8米及以上的,2005年拆除每座补助13万元,2006年拆除每座窑补助11万元,2007年拆除每座补助9万元;窑径在2.8米以下的,2005年拆除每座补助11万元,2006年拆除每座补助9万元,2007年拆除每座补助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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