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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学敏:浙江水泥亏损原因和“浙江现象”

更新日期: 2006年10月11日 来源: 本站原创 【字体:

     【本网讯】  中秋前夕,中国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曾学敏接受数字水泥网记者的采访,就行业中大家所关心的几个问题发表了看法,本网近日将陆续加以披露。

      第一部分:浙江水泥亏损原因和“浙江现象”

      浙江省水泥利润总额,2003年在全国排名榜首;2004年屈居亚军;2005年则居中偏下名列第17名。进入2006年,浙江水泥全行业亏损,1—9月份累计亏损款为1.41亿元。虽然全行亏损的省份有十个,但浙江省亏损备受关注。

      浙江省水泥工业全行业亏损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浙江省煤、电、运输的价格在全国处在高位的水平上。而这方面的成本占水泥总成本的80%左右,造成水泥生产成本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自然利润空间缩小。

      第二,企业间的规模差距不大。大部分企业的规模都在100万吨以上,年产200万吨左右的企业有10多个。这些企业实力相差无几。势均力敌。在市场竞争中自然不会相让,只有在“战场上”较量。

      第三,企业平均规模虽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集中度仍然很低。前几位的企业集团难于掌控全省水泥市场,加上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相近,为了抢占主要市场,特别是重点建设工程,各企业仍然采取了竟相压价的策略,这必然造成盈利下降。
 
      第四就是大家所认为的,先进产能增长在时间、空间上过于集中,而落后生产能力淘汰的速度不能同步跟上。

      如何分析认识所谓的“浙江现象”,我的观点是,浙江水泥的发展是市场机制引导资本市场流动的必然产物,不以政府、行业的意志为转移。浙江省民营资本过剩,必然要流向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前几年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增速,拉动了水泥需求增长)、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大的方向,浙江省正好满足这两个条件,再加上水泥行业投资的特点,自然成为民营资本选择的行业之一。

      因此可以说:“浙江现象”是浙江省水泥工业发展的一种必然,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这种现象是否可以避免,我认为避免只是相对的,不能避免是绝对的。

      相关政府部门在项目审核、审批方面可以把关,但需有要一套监督、检查、处罚制度跟进,就我国目前的管理体制而言还难以作到。相对国家重点调控的电力、钢铁、煤炭、电解铝、汽车等行业尚作不到这一点,若能作到就不会有“铁本事件”。水泥行业由其特点所致更作不到这一点。

      浙江现象造成近两年浙江水泥效益大起大落是很自然的。因为有大起才会有大落。浙江省水泥行业从2004年盈利22.47亿元到2005年滑落至1.04亿元,行业内感到震惊。可是2005年全行业亏损的有6个省份,其它省份亏损大家觉得是很自然的。这样的认识对浙江是不公平的。

      浙江现象我认为应该肯定的,应该从浙江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考量。浙江新型干法的快速发展,促进了落后生产能力的快速淘汰,这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是巨大的。首先湿法窑、立窑等落后工艺退出市场,节约了煤、电,减少了石灰石资源的滥采滥挖,保护了矿产资源;同时减少了粉尘堆放、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保护了环境,造福子孙万代。为浙江省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造和谐社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浙江水泥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阵痛是值得的,今年以来虽然全行业亏损,但逐月亏损额在减少,盈利水平逐步提高,今年全行业扭亏为盈,已不是句空话。随着浙江省水泥结构调整的逐步到位,浙江省水泥工业必然结束阵痛,迎来结构调整和经济效益双丰收。浙江省水泥行业必经迈出联合重组、整合市场的步伐;各企业要以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为契机,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浙江省水泥的前途是光明的。

来源:数字水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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