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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节能开始全面进入“提速阶段”

更新日期: 2007年03月02日 【字体:

      从2月28日开始,《山东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加之不久前,刚刚发布的《山东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以及《奖励》办法的实施。在短短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连续下达三道节能“令牌”,标志着山东节能开始全面进入“提速阶段”。

      春节期间,山东的许多耗能大户没有正常休假。山水集团的一项悬窑余热回收发电项目安装调试进入关键时期,上百名工程技术人员从年三十到一直忙到现在。

      山东山水集团山东水泥厂副总经理张信表示:“我们现在一点也不敢耽误,早投产一天,我们每天就能节约18万度电,63吨煤。”

      山水目前这套正在安装的余热回收发电装置,是我国刚刚研发的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装备,投入使用后可节能25%,大约两年就能收回成本。然而这套设备上马之初企业内部还是存在不少争议。

      山东山水集团总经理助理王永平表示:“如果扩大规模比上余热发电项目效益可能还好一些。但从企业发展的长期战略来考虑,一是煤的价格越来越高,另一个就是我们与政府签订的责任状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压力首先来自去年8月份山水集团等103家重点企业和山东17市分别与省政府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今年初山东省又在全国率先推出了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新办法,考核实行百分制,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市政府和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不得享受年终考核奖励。尤其是今天开始实施的《山东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办法》首次将节能目标具体化,使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节能措施更具可操作性。其考核基准采取的是山东已出台的30项能耗标准,超标收费采取超标准10%以内,超耗部分加价一倍;超标准10%--20%,超耗部分加价2倍;超标准20%以上,超耗部分加价3倍。

      山东省经委副主任郭书禹表示:“对超能耗的用能大户,采取加价的措施,加价之后就体现在企业的成本上,体现在企业的效益上,一些企业如果能耗降不下来,可能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营。”

      据之前调查,这次超标准加价涉及的企业约占总量的11.5%,其中超标10以下的占4.79%;0%--20%的占1.34%;20%以上的占5.36;这些企业多数是规模较小的钢铁、水泥、烧碱企业。按这些企业目前的利润率,如果实施超耗能加价收费,多数企业将难以维持。

      另外从今年开始,山东还将陆续关停所有10吨规模以下的立窑水泥和5万吨以下的煤炭企业。政府念起“紧箍咒”,企业节能降耗的步伐明显加快。

      山水集团在去年投入2亿元上马余热回收项目的基础上,今年将再投入3亿元,把全集团悬窑的余热全部回收。据省发改委等部门汇总,今年山东全省新批准的重大节能项目,比去年同期增加约3成。作为激励,今年开始实施的《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规定对节能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企业和成果给与100万元的奖励,为此省财政专门拨出1亿6千万专款,另外超能加价收取的费用也将全部用来奖励节能单位和成果。 (王利 巩胜义, 耿海)

来源:山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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