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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40家企业被列为限制和淘汰类企业

更新日期: 2008年09月16日 作者: 王荣海 来源: 中国建材报 【字体:

    9月10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公告,全省40家企业被列为2007年国家电网企业供电的高耗能限制和淘汰类企业。按照有关要求,这些高耗能企业要严格实行差别电价。

    公布的40家企业名单中,限制类企业20家,淘汰类企业20家,其中限制类企业多数是水泥生产厂家,主要集中在襄樊及下辖县市。淘汰类的企业,主要为黄石及大冶市的水泥等生产厂家。

    据了解,差别电价政策是国家2004年开始实施的一项宏观调控措施。主要涉及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8个高耗能行业,相关企业按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进行区分,执行不同的电价政策,其中允许和鼓励类企业执行正常的电价,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电价实行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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